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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前几天张恒在网上曝光的与郑爽逃税的相关问题,上海市税务局和北京市广电局已经开始了调查。

郑爽(照片来源:视觉中国,资料图) )。

据央视消息,4月28日晚,演艺人员郑爽签订《阴阳合同》,将收入分割获得“天价片酬”,并在网上反映了逃税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前期群众举报郑爽涉嫌偷税漏税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受理,按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开始调查相关剧目的制作价格和表演者的演出费比例。

“上海税务、北京广电两部门出手!对比郑爽涉嫌偷逃税、天价片酬问题启动调查”

税务和广电管理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宣传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相关通知要求,严查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整顿《阴阳合同》、《天扣电影报酬》、偷税漏税等问题,严格电视剧制作价格和演员电影报酬电视剧制作价格

在此之前,张恒在微博上发表了与郑爽、郑爽的父亲郑成华、郑爽的母亲刘艳的谈话文案。 根据聊天记录,郑爽拍摄的《倩女幽魂》(现更名为《今生恋沧溟》)合同包括4800万张报酬的《阳合同》和向某企业增资的1亿4800万元的《阴合同》。 另外,为了不交税,刘艳亲自教授“逃税”的做法。

如果是真的话,郑爽在《倩女幽魂》中获得了1亿6000万元的演出费,相当于月薪1万人的1333年的工资总和。 以郑爽进组77天的拍摄期间计算,日薪将达到208万元。

放眼整个a股市场,目前有4279家上市公司,截至4月27日,3745家正式发表年报,其中1712家净利润超过1.6亿元。 也就是说,郑爽77天的演出费几乎超过了上市公司一年净利润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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