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前几天张恒在网上曝光的与郑爽逃税的相关问题,上海市税务局和北京市广电局已经开始了调查。
郑爽(照片来源:视觉中国,资料图) )。
据央视消息,4月28日晚,演艺人员郑爽签订《阴阳合同》,将收入分割获得“天价片酬”,并在网上反映了逃税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前期群众举报郑爽涉嫌偷税漏税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受理,按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 北京市广电局开始调查相关剧目的制作价格和表演者的演出费比例。
税务和广电管理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宣传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相关通知要求,严查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整顿《阴阳合同》、《天扣电影报酬》、偷税漏税等问题,严格电视剧制作价格和演员电影报酬电视剧制作价格
在此之前,张恒在微博上发表了与郑爽、郑爽的父亲郑成华、郑爽的母亲刘艳的谈话文案。 根据聊天记录,郑爽拍摄的《倩女幽魂》(现更名为《今生恋沧溟》)合同包括4800万张报酬的《阳合同》和向某企业增资的1亿4800万元的《阴合同》。 另外,为了不交税,刘艳亲自教授“逃税”的做法。
如果是真的话,郑爽在《倩女幽魂》中获得了1亿6000万元的演出费,相当于月薪1万人的1333年的工资总和。 以郑爽进组77天的拍摄期间计算,日薪将达到208万元。
放眼整个a股市场,目前有4279家上市公司,截至4月27日,3745家正式发表年报,其中1712家净利润超过1.6亿元。 也就是说,郑爽77天的演出费几乎超过了上市公司一年净利润的一半。
标题:“上海税务、北京广电两部门出手!对比郑爽涉嫌偷逃税、天价片酬问题启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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