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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市人大网21日报道,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日前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签订搬迁安置协议的合法产权比例在95%以上,且符合住房征收相关规定的,担任市区职务 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下是原文:

只要一户不同意,旧项目就会“难产”。 这个难题一直困扰着深圳的城市更新项目。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昨天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提出了解决难题的新思路——签订搬迁安置协议的合法产权比例在95%以上,且符合住房征收相关规定的,市政府对未签合同的部分住房

用特区立法解读城市更新“拆迁拔河”

在新的居住用地极其有限的情况下,城市更新项目成为深圳商品房供应的重要来源。 据统计,年以来,我市城市更新供应用地连续多年超过200公顷。

2009年,深圳发布《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在全国率先提出“城市更新”的概念,确定了“政府诱惑、市场运营”等大体情况。 因此,迄今为止,深圳的城市更新市场化程度居全国首位。 但是,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拆迁困难”成为制约更新项目顺利推进的一大瓶颈。 目前我市大部分城市更新项目处于停滞状态,长期“拔河”使政府、开发商、业主等多人陷入“多输”。

“深圳征求意见:签约比例达95%时,拆迁“钉子户”可由政府实施个别征收”

此次立法酝酿多年,目的是运用特区立法权进行创新和变通,解决城市更新拆迁的难题。

旧住宅区必须经过20年以上才能申报更新

根据《征求意见稿》,合法旧工业区和商业办公区建筑物使用年限为15年以上,住宅区建筑物使用年限为20年以上,(一)需要落实计划的重要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二)多年失修或者经修理后仍不能满足录用要求,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录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完善,经判断后,必须尽快拆除重建的。 对完工年限不足的旧工业区、商业办公区、旧住宅区,经认定危险住宅等级为d级的,经区政府批准后,可以纳入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的拆除计划。

“深圳征求意见:签约比例达95%时,拆迁“钉子户”可由政府实施个别征收”

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有旧住宅区的地块,专有部分应当占建筑物总面积的95%以上,并经占总人数95%以上的业主同意。 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未达到城市更新意愿要求的,3年内禁止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

补偿基准为套内面积1:1以上

补偿标准是城市更新中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 目前我市旧修订中的补偿标准由项目实施主体与业主协商,签订转移安置补偿协议约定。 为了合理拉动市场预期,《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法定最低转移补偿标准,采用产权置换、货币补偿或者两者相结合等方法,由权利主体自愿选择。

其中,旧住宅区合法建筑物被原地产权置换的,按套内面积1∶1以上的比例进行补偿,产权置换面积因误差不足的,由市场主体根据本项目商品房备案按销售价格赔偿; 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不动产权利人使用可以不支付超面积房价的异地产权置换的,占地面积按原地产权置换等价值大致换算; 使用货币补偿时,货币补偿标准按照我市房屋征收相关规定明确。 公共保障住房更新单元的合法建筑物被原地产权置换的,按套内面积1:1或建筑面积1∶1.2的比例进行补偿。

“深圳征求意见:签约比例达95%时,拆迁“钉子户”可由政府实施个别征收”

开发商不得进入旧住宅区募集旧改过自新的意愿

实践中,发生了一名乃至几名开发商擅自进入园区,开展旧改过自新招募,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 《意见征集稿》关于本专业规定,旧住宅区更新由本辖区街道办事处负责申报,公司不得擅自在旧住宅区开展现状调查、意见征集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前期工作。 否则,将被处以2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旧住宅区城市更新规划通过后,区政府组织制定搬迁安置指导方案和市场主体公开选址方案,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95%以上的房地产权利人同意后,公开选择市场主体,选定的市场主体应当与全部房地产权利人签订搬迁安置协议。

转移协定签订率超过95%的政府可以开始个别征收

根据目前的规定,100%的所有者、100%的面积同意,必须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才能确认实施主体。 在好处需求多样化的现实中,100%的业主要求同意补偿安置方案是非常困难的。 这个制度在某种程度上也产生了“扣球”。

针对搬迁困难,《征求意见稿》创造性地提出了“单独征收+行政诉讼”的处理方案。 签订转移安置协议的合法产权比例在95%以上,且符合住房征收相关规定的,市、区政府可以依法对未签约的部分住房实施单独征收。 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城市更新是城市规划实施的一部分,改造的目的第一是消除相关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区域及周边机构、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国有土地住房征收与补偿条例》

并且,为了进一步限制政府的征收行为,避免在过大的自由裁量空之间,确保征收决定的客观公正、合理合法,《意见征稿》在政府实施个别征收时,以套内面积1:1取代,或进行货币补偿 政府实施个别征收取得的不动产权利,在不低于原转移补偿标准的前提下,由政府相关部门与市场主体重新协商签订补偿方案。

封面照片来源:照片网

标题:“深圳征求意见:签约比例达95%时,拆迁“钉子户”可由政府实施个别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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