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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中联办公室报道,7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持国家安全公署举行除名仪式。 国务院澳门办公室副主任、香港中联办公室主任、香港特区国安委国家安全事务顾问骆惠宁在除名仪式上致辞。 洛宁表示,目前,香港的国家安全执行机制基本形成,今天的香港告别了国家安全“无防备”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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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香港中联网站
以下是致辞全文。
尊敬的董建华副主席、梁振英副主席,
行政长官林月娥、郑雁雄署长、
各位来宾,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将维持国家安全公署举行除名仪式。 我代表国务院港澳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表示热烈祝贺。
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开启了香港由混乱向统治的巨大转变。 近日,特区国安委、律政司和警务处国安专门部门依法成立,开展业务,行政长官开始依法指定国安案审理法官,《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公布生效。 驻港国安公署的设立,落实了香港国安法关于中央政府在港口设立国家安全机构的规定。 所有这些都表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落实机制已经基本形成。
设立驻港国安公署是中央政府履行维护国家安全根本责任的重要措施。 国家安全本来就是中央的事权,中央有权力,也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国家安全。 基于对香港特区的充分信任,中央授权特区管辖大部分案件。 中央之所以保留对在特定情况下危害国安会的极少数案件的管辖权,目的是为了保护香港的国家安全,保护底线。
近来,驻港国安公署已引起香港社会的广泛关注。 广大爱国爱港的人们拍手称快。 漫不经心的反叛乱港口分子向公署发动污名攻击,企图抹杀内地的司法制度和法治状况,使市民产生不必要的怀疑和恐慌。 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 中国内地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中国的“司法程序质量”指标已经连续两年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中排名第一,很多在中国的外国人认为中国是最能给人安全感的国家。 驻港国安公署作为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在香港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接受监督,不侵犯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她是“香港安全使者”,也是“国家安全门卫”。
各位来宾,各位!
今天的香港告别了国家安全保障的“无防备”历史。 如果有香港国安法的护送和护送,配合驻港国安公署和特区国家安全保障机构的维护,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一定会受到比较有效的防止、制止和惩罚,“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一定会形影不离,不断发挥新的活力。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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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照片来源:照片网
标题:“香港中联办主任骆惠宁:今天的香港已告别国家安全“不设防”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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