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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巴彦淖尔市卫健委消息,2009年7月5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温更镇的一名牧民在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就诊期间,被专家小组确诊为腺鼠疫病例。 患者发病前在鼠疫疫源地内活动。 目前,该患者已在当地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市旗二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措施已经落实。

专家提醒广大公众,要严格按照鼠疫疫情防控《三不三报》的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提高自身防护意识和能力。

1、“三不”:擅自猎杀疫源动物,不剥掉疫源动物,不擅自将疫源动物及其制品带出疫区。

2、《三报》)如发现病(死)旱獭及其他动物报告,如发现疑似鼠疫患者报告,如发现不明原因高热和猝死患者报告。

3、保持个人卫生习性良好,尽量不要去人群拥挤的地方,到医疗机构就诊或个人出现发烧、咳嗽等相关症状时,要及时戴上口罩。

4、如怀疑自己与病例有接触,应主动向当地疾控部门申报,经专业指导,出现发热、咳嗽、淋巴结疼痛、咯血或出血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日前,巴彦淖尔市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年乌拉特中旗鼠疫疫情ⅲ级预警的通告。 公告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鼠疫疫情预警实施方案》( 7号(和《自治区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年版) (内政发布令( 17号) )的要求,经研究决定,7月5日发布鼠疫控制ⅲ级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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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确诊一例鼠疫病例,曾在鼠疫疫源地内活动,当地已发布鼠疫Ⅲ级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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