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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消息,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今天( 7月3日)宣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第12条,香港特别行政区为国家安全委员会)港区国安委)。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还按照《港区国安法》第16条第2款任命刘赐蕙为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保障),担任警务处保卫国家安全所有大门的负责人。 刘蕙今天宣誓就职。

“香港特区政府正式成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

香港特区国家安全委员会由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担任主席,成员有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律政司司长郑若骁、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保障)刘圣蕙、入境事务处长顾嘉宏、海关总监邓以海和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国基 陈国基也兼任香港特区国安委员会秘书长。

香港特区国安委根据《港区国安法》第15条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的骆惠宁出任,列席香港特区国安委会议。 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安委的职责是: (一)拆除、复核和判断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家安全形势、相关工作的规划、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家安全政策的制定。 (二)推进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建设(三)协调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要点业务和重大行动。

“香港特区政府正式成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

在谈到刘赐蕙的任命时,林郑月娥表示,刘赐蕙在警队服役35年,展现出非凡的领导能力、专业能力和顽强的精神。 我确信她在这个关键时刻,能够履行历史职责,领导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沉重责任。

香港特区发言人宣布,根据《港区国安法》第18条的规定,律政司就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设立的专门检察官科正式成立。 该检察官科第一位检察官已由律政司司长在香港特区国安委同意后任命的检察官科负责人将于稍后任命。

行政长官也已根据港区国安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征求香港特区国安委员会和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意见后,从现任法官中指定六名法官为指定法官,负责解决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补充说,香港特区国安委稍后将召开第一次会议,全面推进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

封面照片来源: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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