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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合作进一步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能力相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说,在畅通试剂采购渠道的基础上,一般通过公开网采购,鼓励集中采购。 鼓励省级和统一地区医保部门积极探索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选择产品质量高、生产能力强、供应稳定、诚信的公司,通过竞争促进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通知指出,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的集中采购大致要从多个中选择,以保证供应的稳定性。 对大规模人群有检测诉求的地区,应优先开展集中采购。 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目前该省已经在积极探索。 近日,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正在探索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在线集中采购工作。 在保障供给的基础上发挥“团购”的特点,此次集中购买试剂最低中标价格为16.78元,平均中标价格为20.89元,降价幅度约为70%。
检测试剂价格下调后,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还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定价,确定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入账标准最高不超过135元,减轻了老百姓负担。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最近也在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的省级集中采购。 所采核酸检测试剂、抗体检测试剂产品的限价与安徽省医疗机构的实际采购价格相比,平均分别达到83%和67%。
在完善检测项目价格政策的基础上,通知要求检测项目不要“因病立项”,只设置临时项目的,要体现“技术消耗分离”。
关于医疗保险支付,通知在综合考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需求、本地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按照程序将比较新型冠状病毒开展的核酸、抗体检测项目和相关耗材纳入省级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同时明确支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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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家医保局:鼓励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大体上上应多个中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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