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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媒体发布了关于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行业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通知指出,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相关认证机构积极服务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生产公司,逐一发挥质量认证市场经济“信用证”、国际贸易“通行证”的作用,在帮助防疫用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一些单位擅自盈利、虚假认证、购买证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扰乱了认证市场秩序,影响了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的顺利出口。 为大力支持全球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认证市场秩序,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即日起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行业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虚假认证、购买、销售证件等认证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即日起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行业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一、事业目标

围绕舆论突出反映的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问题,加大认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防疫用品相关认证违法行为,提高认证实施的有效性,不断规范认证市场。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打击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辖区内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生产公司取得认证情况,及时发现相关认证违法行为的线索。

(二)重点是未经批准擅自在我国境内调查从事认证活动的违法行为。 对发现的非法认证线索,及时进行核查解决,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总局向社会发布警告消息。

(三)重点核查认证机构认证活动不规范的问题。 与批准的认证机构对比,检查其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行业的认证活动,不断规范认证行为。

(四)要点检查认证价格的不正当问题。 对发现的认证市场哄抬价格、贯彻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循《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依法严格取缔。

三、工作人员要求

(一)加强指导,迅速部署。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迅速行动,研究制定对比性监管措施,组织精锐力量,全面加大认证执法力度。 并积极引导公司选择合法合规认证机构进行相关认证。

(二)拓宽渠道,积极进行。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全国12315平台、12315专用电话,积极利用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受理、民意调查、公司摸底调查等多种渠道,深入查处认证违法案件线索。

(三)及时处理,综合执法。 对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相关的违规认证事件,要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关于迅速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意见》(国市监法() 27号)优先处理,从重处罚。 要关注认证行为、认证服务价格、认证推广、产品质量等方面违法行为的关联性,加强综合执法。

(四)重视联系,联动打击。 要重视与公安、海关、药监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及时移交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对涉嫌违法认证的出口产品的新闻及时通报海关部门,对医疗器械质量标准问题及时通报药监部门。

(五)自发发声,广泛传播。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完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传播渠道,广泛开展推广,曝光典型实例,制止违规认证行为。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指定专业联络员,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新闻。 各省(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年6月30日前向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封面照片来源:照片网

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即日起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行业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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