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今天( 16日)宣布10项措施,支持外贸公司抓紧再生产,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10的措施是
一、加强支持,缓解公司经营困难。 简化公司登记或备案手续,公司登记新闻发生变更的,除需要网上提交公司名称变更申请外,其他登记新闻不需要申请变更,等疫情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 协助公司特别是中小微型公司及时处理进出口中遇到的问题。 指导公司规范管理,减少进出口报关错误,避免发生手续违规。
2、加快进口生产设备和原材料的检验。 对公司急需进口的机械设备、原材料生产进行快速检验,需要实施检验的,提高机械检验比例,减少开箱检验,满足公司顺势监管的诉求。 收货人可以委托监管工作场所的经营者、运输工具的负责人等出席,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子平台等方式告知海关不实施检查。 需要送到实验室检测的,可以通过第三方认证、检测报告或者公司质量安全自我宣言迅速进行检测,进一步降低送到实验室的检测比例。
三、促进扩大农产品、食品的进口。 进一步增加农产品、食品准入国和注册公司的数量,增加进口品种。 加快农产品食品准入程序,缩短检疫审查时间,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一并报告。 在要项口岸开办农产品、食品进口绿色通道,需要进行全天候预约通关的现场检查时,无需公司书面申请,可安排现场优先实施检查,无异常快速放行; 疑似病虫害的需要送到实验室检查,优先安排检查。
四,支持公司扩大出口。 优化出口前监管,提供便捷的出口凭证服务,比较好办理出口货物检疫证明、解决证明、原产地证明、卫生证明等发证工作。 加快出口备案公司的审批程序。 加强对公司的海外技术贸易措施特别培训,支持公司顺利出口。
五、简化进口特殊医疗物品检疫审查。 以疫情防控为目的,进口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预防、诊断的疫苗、血液制品、试剂等特殊医疗物品时,以风险可控为前提,口岸海关在主管部门的说明下直接检查开放。
六,简化加工贸易的延期手续。 加工贸易公司(包括海关特别监管区域内的公司)因复工延误造成加工贸易手(账)超额核销的,深加工结转、内销征税等各类申报工作超过规定期限的,由主管海关凭公司证明办理延期手续,公司事后补办有关材料。
(/s2/) ) (/s2/),简化注销手续,减少工厂检查。 对于需要注销的保税手(账),通常不进行工厂盘点,海关根据公司盘点申报数据办理注销手续,公司保留相关资料。 海关对具备条件的公司,采用远程视频连接、文件数据电子传输等非现场方法进行抽查,减少出厂次数,降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八、简单地进行行政处罚。 对公司和个人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案件,简要及时解决。 通常不对有关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账面材料实施保留。 当事人书面承认违法事实,检验、检验记录等重要证据可以相互证实的,海关可以采用作为证据。 经当事人同意,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可以确认收到的方式发送行政处罚法律文件。
九、积极开展国际协调合作,加强应对国外限制性贸易措施。 加强海关外贸统计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和收集因疫情而导致的其他国家(地区)对我进出口商品采取的限制措施。 加强分析研究判决,尽早发布早期预警新闻,为进出口公司提供具有可比性的咨询服务。
十、发挥“互联网+海关”的作用。 保障新闻化系统稳定高效运行。 需要当面验证纸质资料的,经批准后,可以通过拍照、扫描等方法提供电子文件,补充纸质资料。 并通过12360海关热线和媒体平台,及时答复公司咨询,推进海关各项政策和便利措施。
封面照片来源:照片网
标题:“海关总署10条“硬核”措施 全力支持外贸公司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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