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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观点,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将于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拟在特定情况下,经特殊程序分别降低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

草案规定,年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应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承担刑事责任。

然后,草案统一考虑了刑法修改和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的相关问题,将收容教育的修改改为专业矫正教育。

根据草案,未满16岁不受刑事处罚的,在需要其他监护人或者监护人管教的时候,依法进行专业矫正教育。

另外,“全国人大”微信号显示,近年来发生了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有人呼吁降低刑事责任的年龄,也有人认为应该“恶意弥补年龄”。 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会调整吗? 10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有关情况。

照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臧铁伟表示,对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问题,应由大家的共识管理,不仅需要纠正犯罪,还需要保护受害者的正当需求和利益。 只是,如何管理,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坐牢,还是与未成年人犯罪矫正的优越性相比,完全容纳教养制度等,大家有不同的认知和侧重点。 对整体犯罪的未成年人,要重复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重复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是大体。 对低龄未成年人的犯罪既不能简单地“搞定”,也不能“搞定”。

“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还是“恶意补足年龄”?刑法修正案草案:12至14岁故意杀人等犯罪或将负刑责”

臧铁伟在与有关方面反复研究后表示,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两步走”,另一方面明确在特定情况下经过特殊程序,单独降低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 另一方面,统一考虑刑法的修改和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改相关问题,在完整的专业矫正教育方面紧密相连。

北京日报报道,据全国政协委员杨莉珊介绍,据统计,我国14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占犯罪总量的比重从2009年的12.3%上升到去年的20.11%,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需要严加管控。 建议引入英美等“恶意弥补年龄”制度。 这个制度是指,在未成年人杀人犯罪案件中,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未成年人在犯罪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特征,即使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也可以按照成年人的方法进行审判。

“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还是“恶意补足年龄”?刑法修正案草案:12至14岁故意杀人等犯罪或将负刑责”

来源:每日经济信息综合本视点、“全国人大”微信号、北京日报。

封面图片来源:全国人大微信号

标题:“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还是“恶意补足年龄”?刑法修正案草案:12至14岁故意杀人等犯罪或将负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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