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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今天最新消息,成都市人民政府媒体发布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
《通知》指出,成都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住房用地占经营性用地的比例在60%以上,供需紧张地区在70%以上。 公证摇号中,如果提高棚改、无住房居民家庭优先的比例,棚改优先的最低比例从10%上升到20%,无住房居民家庭优先的最低比例从棚改优先后剩下的房源的50%上升到60%。 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税工作年限从2年调整为5年。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布局决策,重申“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实现地价稳定、房价稳定、预期目标稳定,继续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事项
一、加强对土地市场的控制
(一)增加住宅用地供给,优化供给结构,住宅用地占经营用地的比例在60%以上,供需紧张区域在70%以上,优先确保保障性住宅用地的供给。
(二)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比较有效地控制土地价格,引诱市场主体合理地攫取土地。
(三)全面清理已供给未开发土地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加大已供给未开发土地的建设促进力度,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规定,坚决打击覆盖土地、覆盖土地的行为。
二、落实金融审慎管理
(四)继续落实差别化融资政策,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严防支出贷款、个人经营贷款等违规被挪用于购房。
三、支持合理的自住诉求
(五)大力开展租赁补贴扩标,将公交、环卫、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保障居住地,实现应有保证的保证。
(六)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快速发展,通过新建、改建、盘活库存等方法切实增加租赁住房的供应,购买租赁住房,处理新市民的居住问题。
(七)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大老化小区改造力度,提高居住质量。
四、完全住房管制政策
(八)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加强购房资格审查,严厉打击虚假行为。
(九) ) )提高公证摇号中无住房居民家庭优先的比例,棚改优先的最低比例从10%上升到20%,无住房居民家庭优先的最低比例从棚改优先后的剩余房源的50%上升到60%
(十)加强对热点楼盘销售计划的审查,合理明确购房人数与购房人数的比例,优先保障无住房居民的购房诉求。
(十一)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从2年调整为5年。
五、加强市场监管监测
(十二)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对涉嫌侵占、法外加价、虚假广告、捏造散布虚假言论、哄抬房地产价格、非法挪用各种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等违法行为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中介机构和职工、各种贷款主体,依法
(十三)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评价体系,加强部门间新闻共享和业务合作,进一步提高监测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S2/)六、加强舆论的推进诱发(/S2/) )。
(十四)建立常态化新闻发布机制,正确解读市场走势和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稳定市场预期。
(十五)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公司、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报道的管制,规范房地产行业新媒体,严厉打击各种炒作行为。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年9月14日
在政府网站上发表了关于对该文件的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我市一直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房地产调控精神,不断加强城市治理能力,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 但是,成都城市综合竞争力、吸引力不断增强,新增服务人口明显增加,居民购房诉求日益增加,今年以来,部分地区出现了供需紧张态势。
为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事业布局的要求,更好地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比较有效地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确保“稳定地价、稳定房价、稳定预测”的调控目标的实现,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快速发展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发布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通知》的第一个复印件有那些?
《通知》将坚定不移地推进房地产长期管理调控机制的落实,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结合我市当前的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土地市场调控,落实金融审慎管理,合理 围绕加强市场监管监测、加强舆论引导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对照措施。
三、《通知》为了加强土地市场的管制有那些具体的措施吗?
一、适当增加全市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切实保障各类住宅建设用地诉求。 全年商品住宅类用地供应大体在全年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的60%以上,供需紧张区域在70%以上。
二是进一步深化房地产价格联动长效机制,结合市场运行情况,科学合理地明确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价格,采取适时灵活的拍卖措施,吸引开发公司合理竞价。
三是结合全市商品住宅用地情况,采取较为有效的措施,充分利用库存,加大已开发商品住宅用地建设促进力度,以项目建设促进增加市场商品住宅是比较有效的增量。 对涉及土地闲置的,坚决依法取缔。
四、《通知》在落实金融审慎监管方面有那些具体要求?
一是继续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合理的住房诉求,遏制投机的房地产买卖行为。
二是金融部门要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严防支出贷款、个人经营贷款等违规被挪用于购房,坚决打击各种资金违规进入楼市的行为,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五、《通知》在支持合理的自住诉求方面有那些措施?
一、大力实施租赁补贴扩面招标,根据保障对象的诉求绩效,进一步扩大保障覆盖面,放宽环卫、公交、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工作人员的准入条件。 另外,将继续实施结合市场租赁水平动态调整租赁补贴发放标准的机制,全面提高补贴发放标准,积极引导保障对象用市场租赁申请补贴处理居住困难,满足保障对象多样化的居住诉求。
第二,我市作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的试点城市,将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快速发展,通过新建、改建、盘点等方法稳步增加租赁住房的供给,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并举办理租赁购买新市民的居住问题。
第三,我市重视建设多次实践新的快速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大老化小区改造力度,进一步完善老化小区配套设施,美化居住环境,提高居住质量。
( )六、《通知》在税收方面如何调整?
为了贯彻“房地产不收购”的要求,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作用,我市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从2年调整为5年。 个人购买不满5年的住宅对外销售的,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个人购买5年以上(含5年)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5年起算时,个人购买住宅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或契税纳税说明书上注明的时间“孰先孰后”,大致明确。
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络签名时间为《通知》发布日前(含《通知》发布日,下同) )的,增值税免征年限按照原政策执行; 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络签名时间在《通知》发布后的,按照新政策执行。
在《通知》签发日之前发生了实际交易行为,但合同未及时签署的,符合以下情况的,视为在《通知》签发日之前合同已经签署完毕,增值税的缴纳按照以前的政策执行。
1、在通知印刷之日之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支付购房相关费用,合同网签条件齐全,但由于客观原因合同网签尚未完成的,银行转账支付购房款、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比较有效
2、对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颁发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住房转让的,法律文书生效日期为《通知》发布日前的。
七、《通知》对没有住房的家庭的住房购买有那些倾斜?
为了切实处理无住房户的居住问题,《通知》进一步提高了公证摇号中为无住房户提供房源的比例,无住房户的优先最低比例从棚改优先后剩余房源的50%上升到60%。 此外,热点楼盘销售优先保障无住房居民家庭的购房诉求。
没有住房的家庭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购买的商品住宅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注册购房人应当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二)注册购房人及其家属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名义上没有所有权住房,且自年10月1日起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三)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 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婚(丧偶父亲)母亲)和达到其未成年子女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居民购房登记时离婚2年以上的单身居民丧偶居民等。
八、为什么要加强对热点楼盘销售的管理?
目前,我市个别楼盘社会关注度高,购房人数多,容易出现抢购现象,不利于我市房价和市场预期的稳定。 为此,《通知》提出加强对热点楼盘销售方案的审查,合理明确购房人数与购房人数的比例,严格控制购房人数,优先保障无住房居民的购房诉求。
九、最近如何开展市场秩序的整顿?
市级有关部门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集中整治隐藏抛售、法外加价、虚假广告、虚假发言捏造、恶意哄抬房地产价格、非法挪用各种信贷资金到房地产市场等各种市场混乱嫌疑,依法严厉化解相关责任主体。
标题:“重磅!成都出台“房产新政15条”(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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