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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深圳市住建局连发3份通知,公布购房紧缩政策。 具体细则为8条,其中包括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适当调整户籍居民购房条件、规定社会保险和纳税时间,必须在本市落户3年以上,连续36个月缴纳税款或社会保险才能购买商品住房。 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据深圳市住建局介绍,今年4月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较为活跃,二手房价格过快上涨,一些热点领域热点楼盘出现新建住宅收购、二手房挂牌虚高等现象,备受广泛关注。 对此,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市住建局等部门将迅速采取行动,深入核查情况,及时做出应对。 之后,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隐瞒价格、哄抬房价、虚假推广、失实言论的行为。

“深圳限购收紧:落户满3年且连续缴纳36个月个税或社保才能买商品房”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房地产不收购”的定位和稳定地价、稳定房价、稳定预期的事业要求,根据《一城一策》、《因城措施》,对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情况进行了粗略的研判,经市政府同意,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等八个部门


具体细则如下

一、调整商品的住房购买限制年限

购买住宅,在购买住宅前,必须在本市连续缴纳可以购买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或者社会保险说明书36个月以上。 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说明必须连续缴纳5年以上才能购买商品住房的非个人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婚),在购房提供日前按照本市规定继续执行。

夫妻离婚的,任何一方在夫妻离婚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宅的,其所有住宅的复盖数按离婚前家庭的总复盖数计算。

二、完全差别化住房贷款措施

根据国家统一的信用政策,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变化和市场利率定价的自律机制,合理明确我市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值。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协商,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购房人户名在本市无住房,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30%的政策。

(二)购房人户名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房贷款首付比例在50%以上,购房非普通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在60%以上。

(三)以购房人家属名义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普通住房购房贷款首付比例在70%以上,非普通住房购房贷款首付比例在80%以上。

三、发挥税收控制作用

更新存量住房,即二手房交易计税基础价格,使计税基础价格接近市场价格; 另外,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税的使用年限从2年调整为5年。

四、一般住宅标准的细分化

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 )以上。 一套住宅用地内建筑面积120 (含条数)平方米以下,或一套住宅建筑面积144 )条数)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总额低于750 (含条数)万元。

五、加强热点楼盘销售管理

对于社会关注度高、住房预期购买人数多的热楼,房地产开发公司应优先满足无住房家庭的购房诉求,并根据本市个人所得税缴纳和社会保险时效性等因素制定楼宇销售计划,严格控制购房人数和 楼盘销售计划报所在区住房建设部门备案。

六、推进住房抵押合同的网络签名管理

要进一步完善交易价格、判断价格、登记价格的“三价合一”制度,住房抵押合同通过房地产新闻平台进行网络签名,未进行网络签名的住房抵押合同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七、加大二手房交易的新闻公开力度

及时公布热点领域、热点二手房合理成交价格,诱惑市场合理交易。 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地向市住房建设部门提交二手房挂牌和成交新闻等相关数据,并对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对不报告、漏报、虚假申报的中介机构,依法暂停其网络签名权限,并入房地产领域诚信体系共同进行惩戒。

八、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s2/]

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涉嫌隐瞒抛售、价格过高、虚假广告、虚假住房来源发布、恶意哄抬房地产价格、挪用各种信贷资金、捏造虚假言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中介机构和职工、各种贷款主体、个别业主, 采取暂停网络签名、停业整顿、取消业务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解决措施,依法发布相关违规新闻,纳入房地产领域诚信新闻体系等共同惩戒。

“深圳限购收紧:落户满3年且连续缴纳36个月个税或社保才能买商品房”

封面照片来源:照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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