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丰台区有关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丧失责任问题的初步调查和解决情况。 通报后,北京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调查小组继续深入调查。
经调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丰台区今年初特别成立了区新发地专业班,指导新发地批发市场落实防疫工作要求; 丰台区花乡专门设立乡新发地专业班,与区专业班对接,负责新发地批发市场防疫工作。 丰台区卫健委作为领域主管部门,组织、指导区疾控中心开展管内环境杀灭等防疫工作。
调查显示,在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的情况下,相关负责人未能及时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不到位,擅自放宽业务标准,疏于责任范围内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测指导,体温监测、口罩佩戴等。 存在“四方责任”不到位、“四早”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业务上的重大失职失职责任对新发地批发市场聚集性疫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由北京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研究,经市委批准,对有关负责人负责解释并解决。 经丰台区委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织成员、副局长、区新发地专业班负责人贾琦取消党内职务,给予政务撤职处分的丰台区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曹苅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的丰台区花乡副乡长、花乡地区办事处副主任、乡新发地
北京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继续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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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疫情防控失职失责,北京3名干部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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