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从明年开始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
教育部关于在一些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工作
改革试点运营商的意见
教学〔〕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 )教育部门)、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和十九届中央委员会三届四届中央委员会的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的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术诉求,加强选拔型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我省决定从今年开始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为强基计划) 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大体情况
以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探索多维考核评价模式,着力实现学生成长、国家人才选择、社会公平有机统一。 招募服务于国家战术、有志、有趣、有才能的青年学生进行专业培养,为国家重大战术行业输送后备人才。 以培养者为导向,在招生中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简单地转变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的方法,诱惑中学更加重视学生的成长过程,更加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统一加强和谐,将与加快“双一流”建设、培养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加强科技创新等改革相联系,形成改革的合力。 促进客观公正,着力完善制度规则,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手续公开、结果公正。
二、飞行员的定位
强基计划首要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术诉求、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突出的学生。 聚焦高端芯片和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保障等重要行业,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行业,结合相关高校自身办学特色,合理配置招生专业。 要强调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关键是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与历史、哲学、古文案学等相关专业的招生。 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形势要求和招生情况,适时调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三、招生学校和规模
开始阶段,在部分“一流大学”建设大学的范围内选定大学进行试验性实施。 相关高校可以向我部申请提出相关专业招生和人才培养一体化方案。 我部专家综合考虑了高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质量、科研项目和平台建设情况、招生和人才培养方案等因素,研究按照“一校一策”的大致情况,明确强基计划的招生院校、专业和规模。 年以来,不再组织开展大学自主招生工作。
高校与各地教育部门进行了充分的信息表达协商,统一考虑国家政策和指导、招生定位和培养要求、各地高考综合改革进程及中学素质教育推进情况等因素,合理明确各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名额,不按省(区、市)划分安排
四、招生方法
探索在保证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建立多维考核评价考生的招生模式。 高校根据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制定强基计划招生和培养方案。 符合高考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高考前报名参加强队计划的招生。 大学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以各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名额的一定倍数明确参加大学考核的考生名单。 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和高考后,大学按比例合成考生的高考成绩、大学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应在85%以上),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有关高校应当认真研究制定高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录取方法,并在招生简章中尽早向社会公布。
对极少数在相关学科行业具有突出才能和成绩的考生,有关院校可以制定破格进入高校考核的条件和破格录取的方法、标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后,由大学组织相关学科的行业专家对考生进行严格考核,达到录取标准的,经大学招生实务指导小组审定,并经招生所在地省级大学招生委员会批准,予以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大致不得低于各省(区、市)本科合格最低管理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应当分别划定相应的分数线。
五、培养模式
高校要对通过强队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制定单独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高校,必须加强人才培养的统一。 通过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可以单独组织班级,配备一流教师,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和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 开拓快速成长之路,对于学业优秀的学生,大学可以在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优先安排。 探索建立本—硕—博联系的培养模式,本科阶段的培养必须巩固基础学科的能力素养。 硕博阶段可以在本学科深入学习,也可以探索学科交叉培养。 推进科教合一教育,引导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联合创新中心等学生参加项目研究,结合重要科研任务,探索建立人才培养机制。 加强质量保证机制,建立科学化、多层次动态进入机制,对列入强基计划的学生进行综合考察、科学分流。 建立在校生、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新闻不断完善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持续改进招生和培养工作。 高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向重要行业派遣高素质的后备人才。 教育部将加强对强基计划的政策支持。
六、严格的规范管理
高校强基计划在招生工作的全过程中接受本校纪委的监督,建立申诉渠道和举报机制。 严格组织大学评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笔试、面试在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化考点进行,试题由机密等级的几个事项进行管理。 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法,录制过程的全过程。 完全做好新闻公开公示,实行教育部、省级、校级三级新闻公开制度,合理设定公开范围,规范公开文案,自主接受监督。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对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解决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解决暂行办法》严肃解决。 对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大规模舞弊、招生严重违规的高校,取消其强校计划招生资格,对相关负责人依法严格解决,追究责任。
七、加强组织指导
实施强基计划是服务于国家重大战术,选拔培养选拔型创新人才,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 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要充分认识强基计划实施工作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相关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监督相关高校在当地开展强基计划录取工作。 相关院校是本校强基计划实施工作的责任主体,高校首要负责人要对本校相关考试的招生和培养工作负总责任。 要统一考虑我校的现实情况,深入研究,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制定招生和培养方案,确保相关实务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平稳有序。 要加强招商引资,深入抓好巩固基础规划的推进解读工作,积极开展考生和家长政策咨询,顺应社会关注,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教育部将强基计划招生和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巡视和监督工作范围,建立动态准入退出机制。
强基计划试行高中名单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宇宙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东南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封面照片来源:照片网
标题:“教育部重磅文件:2020年起取消自主招生,推出强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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