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143字,读完约10分钟

个人破产制度来了! “诚实不幸”的债务人有机会免除债务,不必为砸锅卖铁、还父亲的债、妻子还丈夫的债而烦恼。

12月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业务指导)试行》)以下简称《业务指导》)。 业务指导的发布,意味着浙江省将正式探索个人破产制度。

从国家顶级制度设计到深圳今年6月2日发布中国第一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稿)》,浙江正式探索个人破产制度,许多地方都在积极推进个人破产制度的探索。 浙江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是改革开放的先行省,在个人破产行业的实践领先。

浙江省正式探索个人破产制度

12月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实务指导》。 从依法合规、鼓励探索、府院联动三个基本上来说,积极提出有条件免除债务、诚实申报财产、合理提出“生活必需品”以实现破产制度中财产免除的制度目的等途径

 

资料来源:浙江天平

过去,由于个人破产制度的缺失,公司家如果创业失败,需要以个人名义承担无限的债务责任,无法得到与公司同等的破产保护,无法退出和再生市场,且经营风险由此无限转移到个人和家庭,生存在高利贷、地下钱庄等非法融资渠道。

年末以来,以温州、台州、丽水遂昌为首的个人破产制度不断探索,在处理具有个人破产实质功能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方面实现了破冰。

截至2009年9月30日,全省共受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237起,其中台州137起,占半数以上。 温州56起,丽水41起。 全省共办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147起,其中台州80起,温州、丽水各33起,绍兴1起。

在债务和清偿方面,全省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相关债务总额2.027亿元,其中担保债务额2573.251万元,普通债务额1.77亿元,共计3350.349万元,平均清偿率16.53%。

在债权人数量方面,全省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的相关债权人共有685人,其中金融债权人138人。

涉及执行案件,全省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共涉及执行案件712件,涉及执行目标金额2.482亿元。

员工惹布后,浙江接下来怎么办?

一、稳定有序地在全省推进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加强法院执行部门与破产审判部门在人员、财产申报、检举、处分等方面的合作。

二是推进配套制度的完善,通过政府院联动机制平台,探索在公职管理人员、专项资金、财产新闻查询、信用联合惩戒等政府相关部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中发挥公共服务功能。

三是积极推进个人破产的地方立法。

“实务指导”的四大看点

1.那些人能提出破产申请吗? 债务人在浙江省参加社会保险或连续3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就业指南》,具有浙江户籍,居住在浙江省内,参加浙江省内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所得税连续3年未清偿到期债务。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清偿能力严重不足的,可以依照本指引开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

经营者可以参照本指南进行债务集中清理。

债务人申请集中清理个人债务,应当由本人提交以下材料并现场签名。

(一)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书;

(二)财产状况申报;

(三)债权人名单

(四)债务相关证据、收入和支出证据;

(五)诚信承诺书;

(六)法院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2.进入破产程序后,债务人是否受到行为限制? 重点是“相关行为”

从人民法院受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之日起至手续结束之日或者债务人行为考察期满之日止,债务人不得有下列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商务舱、头等舱、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g字型高速列车旅客列车二等及其他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二)在三星级以上的酒店、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地花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住宅;

(四)租用高级办公楼、酒店、公寓等经营办公室;

(五)购买汽车

(六)旅行、休假

(七)儿童上高收入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险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业务所需的支出行为。

3.债务人破产的话“什么都没有”吗? 合理的生活必需品和费用不用于偿还债务

人民法院不得保存和执行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必需品。 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下列财产属于“生活必需品”。

(一)债务人及其所需抚养、赡养、赡养的家属的生活、学习、医疗必需品和合理费用;

(二)为债务人职业快速发展必须保存的物品和合理费用;

(三)对债务人具有特别纪念意义的物品;

(四)无现金价值的人身保险

(五)勋章或者其他表彰荣誉的东西

(六)债务人专用的人身损害赔偿金、社会保险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

(七)根据法律规定或者不得基于公序良俗用于偿还债务的其他财产。

前款规定的财产中,价值较大,不用于清偿债务明显违背公平大体的,不认定为生活必需品。

债务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生活必需品”清单,注明与财产对应的价值或者金额。

4.债务人的偿还顺序

债务人的财产优先清偿清理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其他债务按以下顺序清偿。

(一)债务人支付的赡养费、抚养费、抚养费;

(二)债务人支付的用工单位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扶养等费用,应当支付用工单位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依法应当支付给用工单位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缴纳的税款;

(四)一般债权,其中债务人的配偶和原配偶、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和成年子女,在其他一般债权人未还清之前,不得作为一般债权人清偿。

浙江省处理全国首例个人债务清理案件

负债214万最终需要返还3.2万

此前据媒体报道,2019年10月9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平阳县人民法院召开信息通报会,通报平阳法院结算的温州某破产公司股东蔡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

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平台“温州法院”

/ s2/事件概要

债务人蔡某是温州某破产公司的股东,被生效裁判文书认定为对该破产公司214万多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据调查,蔡先生目前就职的瑞安市某机械有限企业有1%的股权[实际出资额5800元],另有一辆报废的汽车和理发存款。 另外,蔡某从这家企业每月收入约4000元,配偶胡某每月收入约4000元。

蔡先生长期患有高血压和肾脏疾病,医疗费巨大,孩子在某所大学上学,家人长期无法入住,确实没有偿还巨额债务的能力。

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平台“温州法院”

2019年8月12日,平阳法院裁定立案受理蔡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后,指定温州诚达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在管理者对外发布债权申报公告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后,平阳法院于9月24日主办召开了蔡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蔡某以宣读《不诚实行为承诺书》的方式郑重承诺,除管理人员查明的财产状况外没有其他财产; 有不诚实行为的,愿意承担法律后果,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蔡氏以1.5%的偿还率3.2万元多提出了18个月内一次也不重复偿还的方案。 而且,蔡氏承诺,从该方案履行之日起的6年间,如果其家庭年收入超过12万元,部分50%以上将用于偿还所有债权人未清偿的债务。

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平台“温州法院”

参加此次表决的债权人共有4人,债权人方面在充分了解债务人经济状况、确认债务人诚信的基础上,经表决通过上述清理方案,同意为债务人保存必要的生活费和医疗费,对剩余债务

另外,自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方案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六年内,发现债务人未申报重大财产,或者存在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不履行债务行为的,债权人应当

9月27日,平阳法院发布对蔡氏的行为限制令,终止蔡氏在此次清理相关案件中的执行。 最终,这个事件顺利解决了。

温州中院党组织成员、执行局局长陈卫国在审查此案时指出,平阳法院结案的蔡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是最高法院提出推进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研究后全国第一起具备个人破产实质功能和相当程序的个人债务清理案件。

从国家到地方

积极推进个人破产制度的探索建设

2019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中首次提出推进个人破产制度建立的研究。

2019年7月16日,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发布《加快退出完全市场主体的制度改革方案》,讨论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确定重点处理公司破产引起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

年5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快新时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要求“健全破产制度,改革完善的公司破产法律制度,推进个人破产立法”。

年6月2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官网发布《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个人破产条例》)。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单独或共同对债务人持有50万元以上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人破产清算的申请。 这是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破冰”之举,是国内比较个人破产的首次立法。

“重磅!这个民营经济大省正式探索个体破产制度!那些人可以破产,破产能保存那些财产?答案清楚了”

年12月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业务指导》试行)。 实务指导的发表,意味着浙江省将正式探索个人破产制度。

对于“个人破产制度”这个新事物,大家最烦恼的是——破产后借的钱需要归还吗?

此前,每日经济信息(微信号) nbdnews ) )解读文章。

如果制度的基本原理很清楚,这样的问题其实就很清楚了。 个人破产一旦实施,就意味着债务人转让了全部产权。 这里的产权既包括现有资产的所有权,也包括破产期收入的所有权,破产期结束后债务人才能恢复正常人的身份。

在市场经济中,破产是不可缺少的制度,是优化资源配置的比较有效的手段。

个人参与市场活动可以被认为是最微观的公司。 比起公司破产,个人破产制度增加了社会意义。 个人及其家人牺牲自己的全部财产,对特定时间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将来也有重新开始新的生活的机会。

在当前中国的经济金融环境下,个人破产制度还有两个重要意义。 另一方面,从根本上改变债权债务的观念。 另一方面,有助于鼓励个人创业创新。 [/s2/]

每日经济信息综合浙江天平、浙江信息客户端、各应用程序(赵云何小桃)、公开新闻

封面照片来源:照片网

标题:“重磅!这个民营经济大省正式探索个体破产制度!那些人可以破产,破产能保存那些财产?答案清楚了”

地址:http://www.vsunglobal.com/vsgnzx/6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