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703字,读完约7分钟

为了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财务部发布了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广东、深圳市因内地和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级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大湾区就业的境外高级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助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的适用范围包括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等大湾区珠三角九市。

“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利好!这类人才个体所得税有优惠”

根据2月18日发布的《粤港澳湾区快速发展规划纲要》,必须建设人才高地,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在中国就业和生活提供越来越多的便利。

建设人才高地。 支持珠三角九市借鉴港澳吸引国际高级人才的经验和方法,创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引进环境,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加快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的建设。

在技术移民等方面首先进行考试,外籍创新人才设立科技型公司开展国民待遇考试。 支持大湾区建立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建立紧缺人才名单制度,定期发布紧缺人才诉求,拓宽国际人才吸引渠道。 完善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畅通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的市场化渠道,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在中国就业生活提供越来越多的便利。

将人才培养模式完全国际化,加强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推进职业资格国际相互认识。

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健全人才双向流动机制,为人才跨地区、跨领域、跨体制流动提供便利条件,充分激发人才活力。

支持澳门加大创新型人才和专业服务人才的引进力度,进一步优化和提高人才结构。 采用法定机构和聘任制等形式,大力引进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参与大湾区的建设和管理。

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也回答了记者关于《通知》的提问。

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出台的背景和重要作用是什么?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以习大大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一国两制”事业快速发展的新实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粤港澳湾区快速发展规划纲要》,粤港澳湾区不仅建设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更是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

为了支持粤港澳湾区建设,吸引境外(港澳台)高级人才和紧缺人才到大湾区就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粤港澳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包括在大湾区就业的海外)香港)澳门)台湾)对高级人才和紧缺人才,按照内地和香港个人所得税的税负差额给予补贴,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项政策的出台,将明显降低在大湾区工作的海外人才的实际税负水平,对大湾区广集英才起到积极的吸引和推动作用。

“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利好!这类人才个体所得税有优惠”

海外(包括港澳台)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是如何认定的?

目前,国际上和我国都没有统一适用于“人才”的判定标准,不同地区和领域对“人才”的诉求和定义也各不相同。 为了更好地满足大湾区的实际需要,《通知》规定,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级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即明确广东省、深圳市对国外高级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方法。 这样使优惠政策符合地方的实际诉求,更好地发挥政策的激励效果。

“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利好!这类人才个体所得税有优惠”

广东横琴、深圳前大海上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为什么废除了?

年以后,在广东横琴、深圳前海、福建平潭实施了港、澳、台居民、国外高级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 广东横琴、深圳前海属于粤港澳大湾区范围,此次出台的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后,将覆盖横琴、前海两地现有政策。 因此,自广东横琴、深圳前海原的两个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新政策实施之日起废止。

“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利好!这类人才个体所得税有优惠”

在《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负责人就个人所得税183日居住时间判定标准回答记者提问》中,财政部、税务总局也回答了以下问题。

个人所得税183天居住时间判定标准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居民个人的时间判定标准调整为从国内居住第一年开始到第183天结束。 为了鼓励招商引资和外籍人员来华就业,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继续保存了原条例对境外支付的境外所得免征征税优惠制度安排,进一步放宽了免税条件。

一是构成免税条件的居民纳税人从不满5年放宽到不满6年。

二是在任一年度,出境超过30天的,重新计算连续居住年限。

三、管理办法由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改为备案,简化了流程,方便了纳税人。

粤港澳大湾区存在三种不同的关税规定。 因为对人才就业来说,税务安排是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

包括港澳台居民在内的海外居民的国内居住天数怎么计算?

根据《公告》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为全天候,不到国内居住天数的,不计入国内居住天数。

例如,李先生是香港居民,在深圳工作,每周一大早去深圳上班,周五晚上回香港。 星期一和星期五当天的停留不到全天候。 因为这个不计入国内居住天数,而且周六、周日两天也不计入,所以每周能计入的天数只有3天。 按全年52周计算,李先生全年国内居住天数为156天,不超过183天,不属于居民个体,李先生取得的所有海外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利好!这类人才个体所得税有优惠”

包括港澳台居民在内的海外居民,在国内连续“满6年”居住,从哪一年开始计算?

根据《公告》的规定,在国内居住累计达到183天的年度与“满6年”连续的起点,从2019年(含)以后的年度开始计算,年)以前居住的年度一律“清零”,不计算。 根据该规定,截至2024年(含),所有无住所个体在国内居住年限不足6年,取得海外支付的海外所得可享受免税优惠。 另外,从2019年开始,如果某一年度一次性出国30天以上,将“清除”之前的连续年限,并重新计算。

“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利好!这类人才个体所得税有优惠”

例如,张先生是香港居民,年1月1日来深圳工作,2026年8月30日回香港工作,在此期间,除2025年2月1日至3月15日暂时回香港解决公务外,其余时间一直停留在深圳。

小张在国内居住累计达到183天的年度,从年开始计算,实际上是6年,但由于比年前的年限一律“清零”,所以从2019年开始计算。 因此,2019年至2024年期间,张先生在国内居住累计达到183天的年度不到6年,其取得的海外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2025年,张先生在国内居住了183天以上。 而且从2019年开始计算,他在国内居住183天以上的年度已经连续6年( 2019年至2024年),而且不会一次性出国30天以上。 2025年,张先生应就在国内和国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6年,张先生因2025年一次出境超过30天( 2025年2月1日至3月15日),清除在内地居住累计达183天的连续年限,重新计算,2026年该年张先生取得的境外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封面图和文中的概念图都来自照片网

标题:“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利好!这类人才个体所得税有优惠”

地址:http://www.vsunglobal.com/vsgnzx/38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