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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孙嘉夏从杭州出发

据农行存款人高莉娟(化名)称,自己的遭遇与酒鬼酒( 000799元,收盘价11.09元)相同。

根据酒鬼酒今年1月28日发布的公告,作为企业子公司的酒鬼酒供应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酒鬼酒供应企业),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开设了活期结算账户,随后共存入1亿元人民币存款。 但是,上市公司随后发现,存款在企业不知不觉中分三次汇出,到公告日只剩下1000多元。

同样,2008年7月,高莉娟和朋友任慧(化名)在农行杭州分行石祥路支行开设了本账户,随后五年陆续存入经营生意的剩余流动资金。 今年1月24日,两人突然被担任农行石祥路支行行长助理的朱锦荣告知,她们的存款“没有了”。

事后调查显示,5年来,两人账户频繁进行目前通过网络银行操作的大额资金交易。 根据高、任两人的统计,截至今年1月25日,两人的账户应该还剩540万元和440万元,但实际余额只有73.73元和24万多元。

值得一提的是,高莉娟在石祥路分店开户的当时的行长方振先生,在酒鬼酒盗窃存款事件中担任了农行华丰路分店的行长。

“这是简单的巧合吗? ”高莉娟说,“方振向我解释说,银行必须面对验资审查的压力。 那是因为有时用我们的活期存款,钱会流入农业银行账户。 但是,我查了一下账本,发现我们的钱陆续通过网络银行转出,有些打入了6个私人账户。 其中两个账户的所有者是朱锦荣亲属。 ”。

对此,《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试图联系朱锦荣,但拒绝采访。 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办公室主任张晓民对记者说,根据银行方面的调查,存款人本人认为“很可能参与了事件”。

存款人:部分存款转入私人账户/

“将近1000万元的存款是在我们俩不知不觉中,通过网络银行转账的方法,分别转账的。 ”5月5日,高莉娟、任慧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我们甚至没有操作过网络银行的转账。”

事件开始于2008年,“当时,我因为企业的信用事件,去和方振商量。 ”高莉娟告诉记者,两人是高中同学,方振是银行信贷部门出身,熟悉业务。 “在谈话中,他建议我将生意上的流动资金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入他当时担任行长的农行石祥路支行。 ”

2008年7月14日,高莉娟、任慧在农行石祥路支行开设了普通存款账户。 之后,高莉娟分两笔存入100万元,任慧存入34万元。 在随后的五年中,高、任两人相继将其他银行内的存款和经营生意的剩余资金存入农行石祥路支行。

截至今年1月24日,高、任两人接到担任石祥路支行行长助理的朱锦荣的通知,得知自己的普通存款“没有了”。 随后,两人前往农行石祥路支行查看了结算单和结算单。 账单显示,截至今年1月25日,高账户余额为73.73元,所有账户均只剩下24万多元。 但是,据高、任两人统计,截至今年1月25日,扣除自用资金后,高存款额仍需540万元,任需440万元。

“杭州农行储户存款疑似“被盗” 与酒鬼酒案涉事行长相同”

据两人厚达数十页的对帐单显示,五年来,两人账户频繁出入巨额资金。

比如任慧的账户上,2008年10月6日,通过网络银行转账提取120万元,4天后转账到120.48万元,但当天转账到120万元,同样的交易此后频繁发生。 高莉娟的账户情况类似,另外,高账户通过网络银行转账到2.64万元的现象也频繁发生。

高莉娟告诉记者如下。 “根据前面方振的解释,银行也有资金不足的时候。 例如,在为上级银行的审查进行验资时,有时需要使用我们的活期存款,但作为“感谢”会追加支付一些利息。 他还向我强调,这些钱只能转入农业银行的账户。 ”她说,迄今为止汇来的资金总是按时归还,因此“我不认为有什么大问题。 反而觉得他们的荣誉度很高”。

“杭州农行储户存款疑似“被盗” 与酒鬼酒案涉事行长相同”

但是,显然不是这样。 结算清单显示,通过网络银行转账的部分资金最终流向了刘先生、余等6个个人账户。 “其中两个账户的所有者分别是朱锦荣的妻子和岳父。 ’高莉娟告诉记者,她们不知道。

记者多次试图通过电话和邮件联系朱锦荣,但以“没有时间,很不方便”为由拒绝了采访。

酒鬼酒的存款被盗事件会重演吗? /

高莉娟说,自己的经历和酒鬼酒亿元存款被盗事件很相似。

“1月24日,朱锦荣约我们面谈,说了两件事。 一个是酒鬼酒一亿元的存款被盗,另一个是我们的存款也没了。 ”高莉娟对记者说。

事实上,朱锦荣通知高、任两人“没有存款”几天后,年1月28日,酒鬼酒发布公告,年11月29日,酒鬼酒托管企业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开设了“酒鬼酒托管有限责任企业”的本账户结算账户,其后共计1亿。

但随后,根据农行华丰路支行提供的《账户变动情况明细表》和酒鬼酒供货企业的初步了解,年12月10日、12月11日,一名嫌疑人在酒鬼酒供货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上述账户结算账户中存入200元、300元,另年12 年12月12日,犯罪嫌疑人在酒鬼酒托管企业的上述账户中存入500元,通过华丰路支行柜台提取酒鬼酒托管企业的3500万元存款。 一天,嫌疑人又在华丰路分店转账酒鬼酒托管企业3000万元存款。 截至公告时,酒鬼酒供销企业华丰路支行账户余额仅1176.03元。 随后,酒鬼酒于4月9日发布年度业绩预告修改公告,明确公安机关追回涉案资金3699万元。

“杭州农行储户存款疑似“被盗” 与酒鬼酒案涉事行长相同”

碰巧的是,2008年被介绍的高莉娟在农行石祥路支行开户时,其行长方振在酒鬼酒亿元的存款被盗事件期间,正好担任华丰路支行行长。

“同样是活期存款,同样是各自搬家,事件发生时,同样的人成为了银行的行长,这是简单的偶然吗? ”高莉娟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

农行:储户可能直接参加了网上银行转账/

对于大额资金频繁通过网络银行进出账户,高莉娟和任慧否认自己操作了网络银行转账。 “我们俩在开设网络银行后,没有收到过一系列网络银行操作所需的专用工具。 ”高莉娟对记者说。

任慧向记者提供了借记卡申请文件和《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服务合同》文件。 据此,可以认为后者签名的字体与申请借记卡时的签名明显不同,表明本人没有签名。

但是,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办公室主任张晓民就“每日经济信息”表示:“高和任两人于同一天来到银行办理手续。 如何一个人签网上银行的手续,另一个人不签? ”。 他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各种资料、手续都很齐全,我们认为是他们俩进行的业务。 ”。

根据农业银行的规定,个人客户办理网络银行业务,需要填写《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领域业务申请书(个人)》,签署《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服务合同》后,取得个人网络银行证书的参考编号和授权代码,完成证书安装后方可录用 “我们没有设定过相关密码,手上也只有一张开户时的借记卡,卡离不开手。 ”高莉娟对记者说。

“杭州农行储户存款疑似“被盗” 与酒鬼酒案涉事行长相同”

“网络银行的运营是一个非常严格的事件,两个存款人不仅是知情人,也有可能是直接的参与者,参加这些网络银行的转账操作,他们个人之间有协议,有可能把钱交给别人进行操作。 ”张晓民告诉记者,此事已在农行内部展开调查,调查得到的证据足以支撑这一结论,但他不便向记者出示相关证据。

高莉娟、任慧告诉记者:“我们不认识那6个个人账户的所有者,也没有与这些借款者签订过类似《借款合同》的文件,也没有委托任何人借出存款。 他否定说:“我认为这也不符合民间借贷的基本操作方法,存款在银行账户。” 高莉娟说。

目前,担任石祥路支行行长助理后,被调往农行丁桥支行负责人的朱锦荣辞职。 “离职时接受了离任审计,但不知道审计结果。 ”张晓民对记者说。

浙江银监局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高、任两名存款人已向该局反映情况,银监局将按照信访工作的相关规定进行解决,建议两名存款人采取司法方法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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