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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胡健从北京出发
昨天( 11月17日),财政部、发改委印发《关于小型微型公司部分行政事业性收款豁免的通知》,决定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免征微小公司的管理类、注册类、证件类等行政事业性收款项目,共计13个项目22个项目
要求对未履行规定仍违规收钱的,在查处后按规定给予处罚,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财税专家李文海认为,这有两层含义。 一是有助于进一步减轻微型公司的负担,帮助他们轻装上阵。 二是对进一步规范以税收为主、收钱为辅的政府收入分配体系有间接作用。
这是中国为促进小型微型公司迅速发展而出台的最新政策。 此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上月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明确支持小型公司快速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9条措施。 之后,上调增值税、上调营业税起征点等一系列扶持政策细分方案相继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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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小微公司明年起免征22项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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