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18字,读完约3分钟
舒祥
根据发改委的调查,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肯定占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并且,两家公司垄断行为的首要原因是价格歧视、未能充分实现互联互通等。 事实上,宽带垄断可能不止这些。 例如,电信运营商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合同,通过宽带接入形成“最后一公里垄断”的信息比比皆是,被禁止。
事实上,宽带是否垄断,最具说服力的是服务水平和价格水平。 根据国家新闻化专家委员会的报告,中国宽带接入平均速度居世界第71位,不到美国、英国、日本等30多个经合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 但是,平均每秒的访问量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4倍。 比较起来,差距有30~40倍,已经是名副其实的“价格高”。
比较宽带价格和国民收入水平,发达国家的网络招聘价格不到收入水平的1%,但我国的比例超过了10%,是发达国家的10倍以上。 根据国家新闻中心新闻化研究部发布的报告,“考虑到收入差距,2008年韩国人均国民收入是我国的6.9倍,这意味着我国的宽带资费水平相当于韩国的124倍。” 如此高额的宽带资费显然不是充分市场竞争的结果,而是滥用垄断地位的铁证。
经济学有尺度优势这个词,也有边际价格这个词。 市场规模越大,服务价格越小,利润也越高。 截至2009年6月,我国读者规模达到4亿8500万人,在固网客户中宽带普及率已经达到98.3%。 如此庞大的客户群,每年为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提供500亿元和300亿元的大蛋糕。 但是,我们看不到任何规模的利润存在,一方面费用水平很高,另一方面连接速度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请考虑一下。 如果是充分竞争的市场,这种奇怪的现状是如何存在的呢?
因此,毫无疑问,大型电信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形成了宽带垄断。 提案委员会在重视这个问题的同时,准备开出最高数十亿元的罚单,这令人鼓舞。 但是,如果只是巨额罚单,是否足以改变大型通信公司对宽带服务的垄断,公众不担心,那么互联网的价格非但不会积极下降,甚至有可能转嫁给客户。
因此,客户作为价格主管部门的发改委,期望对被大型通信公司垄断的宽带价格进行公开透明的价格审查,大幅降低宽带资费标准,以确保客户真正受益于此次反垄断活动。 另外,对于中国宽带网的速度如此之慢,相关部门也必须督促大型通信公司投资技术,并对非技术问题提出更加强制性的要求。 当然,更重要的是打破垄断。 正如本公司某评论的标题所写的那样,垄断不能消除,宽带只能越来越“狭窄”。
标题:“舒圣祥:宽带垄断 不仅要重罚更应大降价”
地址:http://www.vsunglobal.com/vsgnzx/10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