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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闻:今年1月在上海、重庆实施的房地产税试点工作,受到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张仧铭是全国知名房地产专家,提出从6个方面推进和完善房地产税改革。

张骯铭表示,应考虑首先将不同等级的商品房全部纳入征税范围。 这接近于比较财产收税的政策本意。 其次,应该考虑将已经占有大量住房的“存量”房屋所有者纳入征税范围。 第三,房地产税税率应实行“多层次、递归制”。 只有按面积或价值设置3-5级的步骤,实行税率递归,才能使财富的再分配更加合理。

他说房地产税的免税面积必须严格掌握。 按照住宅功能居住第一的本意,房产税的征收以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为基准,不需要过多考虑住宅品种的差异。 需要设计免税面积,免税标准存在地域差异也是合理的,但必须严格掌握,不得明显扩大免税面积。

另外,房地产税政策可以在全国逐步实施,但需要整体思路和“时间表”。 “从考试到总结,再到全国性的实施文件的公布,一两年的时间是必要的周期。 ”张仧铭表示:“试点时间进一步延长,可能会对试点城市交税的人们不公平。”

最后,必须重视对商店和办公楼等非住宅性不动产征收不动产税。 张仧铭表示,1986年国务院发布的《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中,非住房征收房地产税,没有减免的条款,但各方面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如果不提高执行力,游资就有可能向非住宅奔跑,导致非住宅市场的异常。 ”他说。

标题:“张泓铭:从六个方面推进和完整房产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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