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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19日晚通知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国家土地督察局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行房地产监管和调控政策措施,打击囤积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少数城市地价暴涨趋势。


据国土资源部介绍,在诸多因素下,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面临诸多复杂局面,近期少数城市部分高质量地块溢价率增高,备受社会关注。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责任感和敏锐度,密切关注当前土地市场走势,抓紧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住宅用地供给总量,优化供给地结构,调整供给地方法,坚决遏制地价暴涨 必须严格执行现有政策规定,坚决打击囤积土地等违法行为,切实执行管制措施。

“国土部:抑制地价过快上涨 新地王须2日内上报”


国土资源部表示,截至年底,尚未完成成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任务、保障性住房、板房区改造住房、中小型普通商品住宅“三类用地”供应总量未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市县,将出让大型高级商品住宅用地 坚决防止受各种因素影响的年末年初的供给量。 有可能发生“高价地”的地区,要事先判断,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防止高价地的发生,稳定市场的预期。 对拍卖中标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额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地块,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具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规定填写房地产用地交易异常情况,并报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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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要求严格执行拍卖制度和操作程序,规范房地产用地拍卖行为。 面积分售、捆绑分售、“毛地”分售、宅基地容积率低于1、分售主体不合法等违反政策规定的分售公告应当及时撤回。 违反规定转让的,应当立即中止转让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发现拍卖人及其控股股东有伪造公文骗取用地、非法转卖土地、非法转让土地开采权、因公司原因土地被闲置一年以上、违反转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约行为的,不得通过拍卖资格审查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在当地媒体和国土资源部门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在调查完成之前,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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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强调,严禁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的用地性质。 保障性住房用地改变用地性质进行商品房开发的,应当依法没收违法所得,收回土地开采权,重新拍卖转让。 坚决制止擅自调整容积率的行为。 各地要大力清理取缔非法房地产用地,加快处置因政府原因闲置的土地,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年1月中旬前,各地要向社会公告因政府原因未完成闲置土地整治处置的市县和具体地块的新闻、闲置原因,督促市县抓紧落实闲置土地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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