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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蔡木子从深圳出发
老字号“全国百强旅行社”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企业)以下深圳旅游集团)面临着股份争夺战。
昨天( 9月13日),深圳旅游集团董事长袁雪萍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证实,深圳旅游集团面临“敌意收购”。 她说:“至今我甚至不知道收购方是谁,但根据他们的估算,收购花了5亿~6亿元。 但是,我会考虑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 ”
此前,一些股东抛售股票的根本原因是“袁雪萍和丈夫张京生不满意开夫妻店”,有人在网上发了新闻。 据南方网报道,袁雪萍否认了这一点,目前政府相关部门正在介入调解和调查。
袁雪萍:我对收购一无所知
深圳旅游集团成立于1979年,前身为深圳市旅游(集团)企业,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全国百强社”。 深圳旅游集团拥有深圳市野生动物园、深圳市西丽湖度假区、深圳市口岸中国旅行社有限企业、深旅国际旅行社有限企业等18家。
9月3日起,深圳旅游集团原副总裁余本仁、现任副总裁潘世明、曹绘嶷快速发展部长等开始与公司部分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提出更换法定代表人、企业管理层改选等要求。 签订股份转让合同的股东每股收取2元的转让金,转让合同约定最终价格为每股5.5元。 签订协议的股东、董事将自己的投票权委托给受让人。
“集团事先没有从收购方收到任何消息。 ”袁雪萍在《给深旅集团全体股东的公开信》中写道。
昨天给袁雪萍打电话时,袁雪萍说:“只要是诚实的公司,就不会采取这样的手段。 他们用非正常手段收买了一些人,也许和我们内部的一些人形成了利益共同体。 我们会考虑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 ”
深圳旅游集团在2007年结束股权改革后,向员工出售了股权。 当时的价格是每股1元。 深圳旅游集团一位高管对记者表示,“集团内关于股票的事件一直有不少传言,起初据说是1.2元、1.5元、1.8元,但当收购方给出每股5.5元的价格时,员工感到利润丰厚,纷纷发生了变化。”
内幕:双方斗争激烈
袁雪萍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发起此次收购的是余本仁、潘世明、王强等人。 “但是,背后的收购方背景和支付能力至今不详。 ”
公开资料显示,余本仁担任深圳旅游集团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今年5月离开集团的潘世明曾任深圳莱英达集团财务部副部长、董事会秘书、产权及快速发展部部长。 但是,记者找不到有关王强的公开新闻。
深圳旅游集团内部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双方的对抗非常激烈。”
9月9日,袁雪萍发布通知,9月24日召开临时董事会,讨论董事提出的相关议题。 接着9月13日,余本仁、潘世明、曹绘嶷等11位股东宣布,9月29日将召集深圳市深圳旅游投资管理有限企业临时股东会。 该临时股东大会表示:“免去深旅投资管理有限企业袁雪萍、郭传明原董事职务,选举王强、李翔为企业新任董事。 免去袁雪萍法定代表人的职务,通过新任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新会长和法定代表人。 ”。
深旅投资管理有限企业是深圳旅游集团中、高级管理层集资设立的。 据深圳旅游集团一位干部介绍,目前,除袁雪萍、张京生夫妇外,其余股东已转让股权。 收购方目前控制着深旅投资管理有限企业72%左右的股权,控制着深圳旅游集团90%以上的股权。 但是袁雪萍表示,因为持有深圳旅游集团17%的股份,所以这个说法不真实。
在采访中,一位深圳旅游集团的员工表示,非常感谢袁雪萍的领导集团从赤字中稳步发展。 据悉,深圳旅游集团改革前,集团遭受了严重损失。 目前,集团正在稳步发展,预计今年可以分到每股高分红。
另一位深圳旅游集团的员工表示,他们对收购感到非常突然。 “最初,各公司在组织股东会议时,都认为收购是集团的意思。 袁总发布公开信后,我们才知道原来是敌意收购。 ”
不过,深圳旅游集团高层表示,内部有些员工对集团目前的管理方式不满意,认为公司前景不明朗,选择抛售股票。 记者还在网上发布消息称,抛售股票的根本原因是“袁雪萍和丈夫张京生不满意开夫妻店”。
员工:担心权益得不到保障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此次股权收购严重影响了深圳旅游集团的正常经营。 一些高级管理层不能工作了,公司的经营秩序变得奇怪了。
袁雪萍对公司非常担心。 “一家老公司通过改革,迅速发展至今非常不容易。 根据收购方每股5.5元的报价,收购需要5亿~6亿元。 我不知道他们的钱从哪里来。 今后有2000多名员工要吃饭呢。 ”
转让合同中约定最终价格为每股5.5元,但合同签订时原股东每股只得到2元的转让金。 由于收购方单方面持有转让合同,出售部分股份的深圳旅游集团的员工开始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一位出售自有股份的深圳旅游集团员工在论坛上表示,“现在自己最关心什么时候能拿到余额,最担心股权、金钱两者空。”
深圳旅游集团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几个集团的副总以前私下同意转让,领取了前期款项,但后来改变了主意。”
9月8日,深圳旅游集团财务总监郭传明以委托人身份发表公开声明。 “撤销委托人对相关股东代表或者董事的授权,委托人自己出席相关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行使表决权”。 理由是受让人至今未能签署合同归还委托人。 因此,委托人无法确认受让人是否签署了合同,也无法确认上述相关股份或股份转让合同的效力。
郭传明的代表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邬文辉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常规商业交易应该向双方提交合同原件,这是最基本的诚信大体。 如果转让方没有合同原件,将承担一定的商业风险。 “/ br /”“/ h /”
标题:“深圳旅游集团曝“股权大战” 疑遭恶意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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