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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和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公司债券直接融资功能,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切实实现“谁来借谁还,风险自己承担”。
通知指出,申报公司要实现业务市场化、实体化运营,依法开展市场化融资,充分论证利用债券资金支持投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并科学决策。 申报公司要根据自身信用制定本息还款计划,落实偿债保障措施,确保债券本息按期兑付,切实实现“谁向谁借、谁承担风险”。
通知规定,严禁申报公司以各种名义向地方政府及其下属部门提供市场化融资行为担保或承担偿债责任。
在三大攻防战中,为了防范重大风险的攻防战位居首位。 通知指出,申报单位要真实、准确、完善地披露公司自身的财务新闻和项目新闻等,支持投资者比较有效地认清风险,严禁虚假陈述、误导地方政府。 信用评级机构应当根据公司的财务和项目新闻等开展评级业务,不得将申报公司的信用与地方政府的信用挂钩。 关联方申报债券时积极公开表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发行当期债券不涉及追加地方政府债务。
通知规定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项目中发行债券融资。 严格ppp模式的适用范围,仔细判断政府收费ppp项目、可行性缺口以补贴ppp项目发债风险,严禁违法违规或举债融资。
通知还要求各地财政部门按规定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依法及时向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公司支付,防止地方政府恶意拖欠公司工程款。
(来源:本社记者:刘红霞郁琼源)。
标题:“两部门发文重申公司债券“谁借谁还、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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