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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宋思难

年7月8日,证监会根据[]18日公告确定,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下称大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票。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上述公告发布后,截至今天( 10月30日),证监会在官网公布了多种违法减持情况的解决方案,披露方法越来越细化,希望违法减持的相关当事人通过增资进行救助,

7-8月:高调打击违法减持

7月24日,证监会发布消息称:“证监会将继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 信息列举的违法行为包括信服违法、内部交易、短线交易、中介机构违法等多种类型。

7月31日,证监会分别发布了两条信息。 一是“证监会将加大对上市公司新闻公开违法事件的处罚力度”。 据该消息称,今年以来,对18家上市公司信衣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另一条新闻是“证监会通报对违反规定和上市公司约定减持股份的行为的执法工作情况”。 消息称,去年上半年涉嫌超额减持的未公布、短线交易及窗口期减持、违约减持等违法行为共立案52起,采取了77项行政监管措施。 交易所对上述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91项,交易限制措施34项。

“9月以来证监会屡次喊话违法减持者:增持可从轻处罚”

此后,证监会在官网发布相关处罚信息的解决中越来越细化。 通常情况下,不是将信件违规、内幕交易和违法减持事件合并在一起发布,而是像7月31日一样,单独发布违法减持事件。

8月21日,证监会宣布“依法查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法减持案件”。 据悉,近期证监会集中力量依法解决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为人以及违反实际控制人法律规定的减持行为。 目前,被立案查处的52起案件中,40起已经进入审理程序,其中前20起已经审理完毕并进入事先告知程序。

9-10月:多次表明态度,按一定比例增资后,可以从轻处罚[/s2/]

9月18日,证监会发布新闻称:“信息发言人将就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违法减持事件的解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与以往表现略有不同的是,除了此次证监会提到要对违法减持事件严格执行统一裁量尺度之外,还特别指出: 最近,略有超额减持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我的要求,通过各种方式增资扩股,维持上市公司股价稳定,一点点的企业增资比例已经超过违规减持的比例。 的实际增收达到一定比例的,认定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但证监会还表示,从轻处罚仅限于影响违法减息处罚金额,不影响涉案主体新闻披露违法行为的处罚。

“9月以来证监会屡次喊话违法减持者:增持可从轻处罚”

当天,证监会还公布了“中国证监会对非法减持和短交易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的信息。 其中,再次指出的是,的相关人员在大幅减持后,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增资相当大比例减持股份的,是自愿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处罚情况。 我不改变违法行为的认定,在违法减少罚款额方面从轻处罚相关当事人。 但是,对于加息到什么程度才能从轻处罚,证监会还没有通过公开新闻确定表态。

“9月以来证监会屡次喊话违法减持者:增持可从轻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在9月18日发布的上述消息中,引用经典名句表达了对违法减持者的期望。 证监会表示,知错能改,善大焉。

自此以后,在有关取缔和取缔违法减持的信息公布时,证监会一直没有忘记鼓励相关当事人通过增资纠正违法行为,以确保当事人受到较轻的处罚。

9月29日,证监会发布信息称:“证监会将依法对8起违法减持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据新闻报道,证监会处罚,加强释法工作,消除绝大多数当事人对认定案件违法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怀疑,积极及时纠正和补救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

10月30日,证监会对10起违法减持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对相关当事人较大比例增资的情节,也表示将依法统一考虑,作出从轻处罚决定。 证监会再次引用经典名文表示,过去不可谏,来者可追,刑罚决定的作出,不仅是对违法减持行为的审判,也是对有关各方的劝诫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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