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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经过记者丁舟洋时
电梯又“吃人”了。 7月30日,一名年轻的杭州女性在居民楼乘坐电梯时,被夹在电梯缝隙中,不幸身亡。 荆州电梯“吃人”的悲剧还没有平息,短短几天,梧州、无锡、杭州等地发生了同样的事情。
除了追究事故责任之外,受害者如何获得相应的赔偿也值得关注。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8月1日,四川、内蒙古、河北等全国多个省市实施该地方政府制定的《电梯安全监管办法》,其中提到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引入机制。
参与制定《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管办法》的专家、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电梯专业委员会主任黄幼华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如果保险企业有“兜底”,事故方无法赔偿的风险可以避免。
但是电梯风险不是强制性的。 为了很好地推进电梯风险,必须明确电梯负责人,判断谁应该买这个保险。 黄幼华认为应该由电梯招聘公司购买,四川锦泰财险销售部长易晓强认为由电梯维保企业购买更为妥当。
/ S2/]电梯风险非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确定鼓励购买包括电梯在内的特种设备的保险。 在众多正在实施的《电梯安全监督方法》中,还包括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明天开始实施的《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指出,在学校、医院、车站、机场、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参加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对“电梯风险”基本没有“强制购买”的规定,而是使用了“鼓励”和“宣传”的词语。 “电梯领域市场化运营,购买商业保险也是市场行为,政府要强制执行并不容易。 ”黄幼华说。
四川省保监局内部人士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该公司将与四川省质监局合作,进一步推进电梯安全责任相关险种的落实。
黄幼华表示,电梯维修企业存在“小而散”的状况,许多中小维修企业难以养活自己。 如果员工不足发生事故,他们没有赔偿能力。 因为这部电梯的安全责任保险变得很重要。
在上述办法公布之前,四川已经有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但加入该保险的电梯数量并不多。
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去年6月,四川省的电梯数量从去年的5万多台超过了15万台。 据四川日报报道,川财险企业大部分都推出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这一产品,但只有几家保险企业取得了不俗的业绩。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四川省保监局获悉,锦泰财险四川省分企业和人保财险企业四川省分企业占全省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参保量的90%份额。
据易晓强介绍,锦泰财险四川分企业自年底推出该保险种类以来,至今已累计承保全省约6000台电梯。 他根据初步估算,全省保险电梯总数为8000台左右,仅占总数的5.3%。
据易强介绍,居民楼和公共场所的电梯年保险费分别为100元和300元,保险公司的保险费达数十万元,居民楼每台电梯年赔付300万元,公共场所赔付500万元。
谁还留在一定的争论中[/s2/]
这个“便宜又好吃”的保险种类为什么投保人不高? 易晓强认为,电梯涉及电梯制造商、招聘公司、维保企业等多个主体,容易出现责任主体不确定的情况,投保人缺乏应急性,参保意识也淡薄。
电梯的安全责任保险应该由谁买? 这个在业界也有不同的观点。 “必须由电梯招聘公司进行保险。 如果是居民楼的电梯的话,应该由代表该小区招聘者的小区的房地产企业购买。 ”。 黄幼华表示,根据《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电梯发生事故时,首要责任主体是招聘单位,该单位必须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责任。 电梯未确定录取单位的,不得投入录取。
业内人士认为,实施电梯安全“第一责任制”,也是激励招聘公司协调电梯维修服务采购的思路。 “房地产公司为了节约价格,往往把电梯的维护费用控制得很低,谁出钱都没人花。 ”黄幼华表示,这将维保领域置于杀价和微利的恶性循环之中。
但是,易晓强认为电梯的安全责任保险应该由维保企业购买。 由于电梯的安全责任保险是“第三者被害保险”,在采用电梯时,如果物管工作人员发生事故,物管方面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因此不纳入“第三者”的范畴,就无法获得赔偿金,从而产生漏洞。
“像汽车保险一样,业主撞到直系亲属时,保险公司不赔偿。 ”易晓强进一步解释说,这是全国通行的保险规则,是为了不引起“诈骗”的情况。 由于电梯保险领域的业务风险很大,所以大多数为员工购买“员工商业保险”就可以填补这个漏洞。 “房地产公司经常不为其保养、保安等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他们在聘用电梯时如果发生了什么事,就不会得到赔偿金。 ”
事实上,从去年开始,广东、深圳就已经开始了“电梯危险”的试验,今年江苏也在宣传这个险种。 但是,谁是投保人? 各地的实践情况不同。 易晓强认为,无论谁投保,都必须首先考虑涵盖赔偿对象的空白色部分。
标题:“杭州又现“电梯吃人” 多地8月起规范安全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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