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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的本金从北京出发

新能源汽车再次迎来了好势头。 交通部计划在城市公交、出租车、城市物流配送等行业宣传新能源车,目标是年应用总量达到30万辆。

昨天( 9月16日,交通部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宣传应用的实施意见(意见征稿)》(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到2009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将首次具有规模,总量将达到30万辆,新能源汽车在城市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方面的贡献率将达到20%。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发现,《意见》中,交通部要求三大行业开绿灯,优先将城市公交、出租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的运营权授予新能源汽车。 争取当地政府支持,不对新能源汽车实施管制和购买约束政策; 适当放宽新能源出租车运营权指标,不对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运营权指标进行总量调控。

20万台部署总线系统

两个月前,国务院发表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宣传的意见,交通部昨日就加快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宣传应用发表了《意见》,并计划在政策上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宣传。 根据布局,截至2009年,新能源城市公交20万辆,新能源出租车5万辆,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5万辆。 “这些行业都由交通部管辖,有发言权。 》著名的汽车解体评论家张志勇这样评价道。

“交通部宣传30万辆新能源车 三大行业广开绿灯”

张志勇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交通部打算出台这样的推广宣传政策,但交通部正在做辅助工作,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车等行业的宣传,越来越依赖地方政府。

《意见》指出,在公交城市建设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出租车、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在30%以上的京津冀地区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出租车、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为35%。

国务院宣传意见中表示,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是重要环节,交通部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更换设施建设与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与回收等服务行业。

交通部今后在建设城市综合客运站、公交中心、出租车运营站、城市配送中心时,将根据诉求建设快速充电更换设施。 停车场和维修工厂在计划建设时必须考虑建设低速充电设施。

实行税收优惠,实行事业

此次交通部宣传意见称,会同同级财政、税务等部门积极实施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自年9月至年12月31日,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附加项目)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为推进新能源汽车宣传,迄今出台的一系列措施已包括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国务院将在明年前抓紧研究明确新能源汽车宣传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并在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意见》提出,要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制定本地区新能源汽车宣传应用支持政策,参考国家助学贷款标准,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购买补贴、贷款贴息、推广宣传应用和科研补助等方面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此前支援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政策将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新的财政补贴政策也在制定中。 在城市公交领域,交通部也确定配合城市公交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改革,将补贴额度与新能源公交宣传目标实现情况挂钩,鼓励新能源公交应用,形成限制燃油公交增长的机制。

标题:“交通部宣传30万辆新能源车 三大行业广开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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