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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徐杰出生于浙江嘉兴

6万吨环氧乙烷项目,3个月试产未达到竣工验收标准,试产延期1年后仍未通过,但企业仍在生产。 这样的事件发生在三江化工( 02198,hk )的子公司嘉兴永明石化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嘉兴永明)。

本月10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嘉兴永明二期全年6万吨环氧乙烷生产项目停产直至验收合格,并处罚金9万元。

昨天( 12月26日),嘉兴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证实,该局同意嘉兴永明延期试制,但期限只有一年。

值得注意的是,6万吨环氧乙烷项目一旦停产,将对三江化工行业产生巨大影响,但该企业并未公开。 直到发出消息时,记者没有从三江化工方面得到肯定的答复。

被命令停止生产

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年9月20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与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合作,对嘉兴永明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二期年产6万吨环氧乙烷生产项目已被擅自正式投入生产,属于该专业

根据该文件,年5月17日,嘉兴市环保局同意该项目进行3个月的试生产,但由于生产负荷未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年9月13日,嘉兴市环保局再次同意推迟试生产,但试生产不得超过1年。

昨天,嘉兴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确认,确实同意该项目试产延期,但期限只有一年。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试产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同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责令嘉兴永明二期6万吨环氧乙烷项目停产验收合格,并处以罚款9万元。

针对上述处罚,三江化工相关人士昨天没有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进行评价。

工商注册资料显示,嘉兴永明成立于2003年,属于合资企业,法人代表为三江化工主要股份持有人、董事会主席管建忠。

信不合规矩吗?

虽然受到了严厉的行政处罚,但是作为上市公司,三江化学工业直到昨天都没有公开。

“这个应该公开。 》证券行业资深律师、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所长严义明在《每日经济信息》中表示。

一位行业律师也认为,出于对投资者的责任,上市公司应公开停产、罚款等行政处罚和后期环保竣工手续、业务安排进度等新闻,帮助中小股东和大股东把握新闻对称性,降低普通投资者的风险。

关于是否有必要公开以及至今为止尚未明确的理由,《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试图联系三江化工,但没有得到肯定的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被责令停产的二期6万吨环氧乙烷项目在三江化工生产能力布局整体中的分量“不轻”,可能是由上市募集资金投资的。

三江化工于年9月6日在香港上市,共募集8亿港元左右的资金,主要用于扩大生产能力。 其中,最多67%用于年产能分别为6万吨和10万吨环氧乙烷生产设施的第3期和第4期建设工程; 最多15%用于现有表面活性剂生产或相关业务的潜在收购机会最多12%用于建设三江湖石生产环氧乙烷的生产设施,剩下的最多6%用于乙烯储罐等的建设。

“项目违法被叫停 三江化工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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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项目违法被叫停 三江化工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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