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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充斥着关于首次公开募股( ipo )规则调整的信息,市场对新股发行政策的不明确期待不断高涨。 市场谣言主要分为两种。 说到ipo实行“邀请制”,ipo严格监管是为了让独角兽企业飞黄腾达空; 在考核公司说ipo现场检测和业绩达标“二者择一”,报告期三年净利润合计不足1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足5000万元的公司,要么建议撤资,要么接受现场检测。 仔细分解的话,这两个观点都不成立。
公司有权选择上市地点,只要满足标准,就可以在a股ipo。 无论是独角兽公司,还是以前流传下来的公司,只要足够优秀,能够经受住严格的监管考验,登陆a股都没有问题。 并不是所有披着独角兽外衣的新经济公司都会进入a股,也不是没有新经济概念的高质量公司从以前就被挡在a股大门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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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制”的说法是无稽之谈。 在考虑市场受力情况下,监管层逐步、有节奏地推进资本市场服务新经济新业态,是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的有益探索,而不是根本改变现有的规则体系。 “独角兽”这个词现在被滥用了,有些公司只是披着高科技的概念,自称“独角兽”。 真正的“独角兽”公司应该是什么样的倾国倾城的“绝世美女”,数量极少,一看就知道,但最终能够顺利登陆a股的“独角兽”公司十分罕见,a股的“活水”果然在增加。
关于现场检测,熟悉规定的市场人士都知道这种模式由来已久,监管部门从2007年开始对部分考核公司进行现场检测,并对ipo实施全链条监管。 现场检查应有效向市场传达监管压力,督促ipo申请公司提高申报质量,督促中介机构采取勤勉负责的应对措施,而不是要求公司撤资。 当然,在被认为不合格的公司中,也不排除在现场检查之前撤回资料的公司。 这是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自主行为,不是监管的硬性要求,也不存在劝退。
另外,报告期3年的净利润合计不足1亿元,最近1年的净利润不足5000万元的公司必须在不拆除材料的情况下接受现场检查的说法,也是极其不靠谱的。 从这个月开始,新的ipo公司开始了现场检查工作,证监会首先检查了通过新闻公开质量检查的公司、日常审查中存在明显问题和较大风险的公司、反馈和告知书等回复资料逾期未上报的公司等,但这些传言极其不可信
ipo审查公司能否顺利开会,需要在盈利能力、业务合规性、新闻披露完善程度等各方面满足要求,而成为净利润指标则过于简单粗暴。 客观上,发行商突破ipo,认真修炼“内功”,扎扎实实做好主要业务才是正道。
资料来源:证券时报记者:程丹
标题:“证券时报头版评论:A股IPO没有“邀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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