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21字,读完约1分钟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25日表示,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价格稳定总水平的通知精神,把握政府调控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力量,充分考虑社会负担能力,统一协调、慎重公布。

快速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物价部门采取进一步措施,清理和取消涉及公司生产和群众生活的不合理收钱项目,降低高收钱标准和不合理价格,缓解公司生产价格增资和群众生活费增长的压力。

经过30多年的改革,我国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大部分已经由市场形成,但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仍由政府制定。

目前,政府定价的为数不多的商品和服务只有自来水、天然气、电力、成品油等。 此前,地方政府计划上调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

本周,快速发展改革委紧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配合有关机构降低农产品流通价格,稳定煤炭价格,持续降低部分高价药品价格,及时开展规范化和贸易市场摊位费、超市入场费等相关收款业务。

与目前煤炭价格上涨过快、部分地区电煤紧张的问题相比,快速发展改革委本月三次加强煤炭领域的领域自律,稳定市场价格和预期,严格履行合同,限制煤炭省出,保障煤炭稳定供应。 快速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在国家能源局本月召开的全国煤炭会议上确定在煤炭领域加强领域自律,稳定市场价格。

标题:“快速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政府审慎出台涨价措施”

地址:http://www.vsunglobal.com/vsgnzx/130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