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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11月23日快报:最近各地发生柴油短缺,石油产品销售公司在火灾中出售高价油。 对此,国家发改委在全国范围内对柴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大规模检查,并于今天在其官网上公布了违法乱价公司名单。 其中两家公司为中石化,一家为中石化。
公告全文如下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调查了柴油价格的违法事件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新闻
与近一段时间来部分地区柴油市场供应紧张、成品油生产经营公司超国家最高价高价销售柴油的问题相比,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在各地紧急部署立即组织开展了柴油价格执行情况要点检查。 检查显示,一些地方炼油公司、成品油批发公司擅自突破批发价标准高价销售柴油,严重违反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规定,加剧了市场供应紧张,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
现将检测中发现的部分柴油价格违法典型事件公布如下。
一、陕西省地方石油公司通过陕西石油化工贸易企业、陕西延长新能源有限责任企业、山西延炼石化有限企业西安开采站三家公司以每吨7175元至7710元的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高出每吨50元至585元,共计15439吨
二、山东金诚石化集团企业以每吨6890元至8180元的不同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高出每吨1元至635元,共销售8393吨,多收货款283万元。
三、江苏连云港中油石油销售有限企业以每吨7209元至7460元的不同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高出每吨34元至285元,共销售1181吨,多收货款9万元。
四、中石化河南洛阳石油分企业以每吨7240元至7650元的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高出每吨5元至195元,共销售500吨,多收货款2.3万元。
五、中石化湖北武汉石油分企业以每吨6950元至7800元的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高出每吨70元至560元,共销售650吨,多收货款18万元。
六、中国石油湖北武汉销售企业以每吨6950元至7540元的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高出每吨70元至300元,共销售185吨,多收货款5.7万元。
对上述价格违约事件,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已经责令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从重到早认真解决,除没收高价销售油多收货款外,最高处以5倍罚款。
国家发改委表示,近一段时间来,一些商品价格异常波动,少数非法经营者乘机囤积、哄抬价格,严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损害顾客利益,影响正常生产流通秩序。 对于这些价格违法行为,政府决不坐视,决不任由其迅速发展。 调查和公布这些价格违约的典型事件的目的是严格国家价格政策规定,提醒所有生产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 如果有违反国家价格政策规定的行为,将会得到认真解决。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加大对价格违约行为的制裁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约行为,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擅自突破超过国家规定的零售最高价格销售成品油的国家规定的认可价差,采取批发成品油的价外涨价、价外收款、不开具1商品2票或收据等手段涨价; 并且,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必须依法从重处迅速认真解决。 情节严重违反价格的典型事件,应当通过信息媒体公开曝光。 对恶性乱加价、乱收钱财的行为,除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外,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责令停业整顿,督促有关部门取消营业执照和经营资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广大客户发现价格违法行为时,请及时以12358价格打电话举报,积极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 br// h /
标题:“发改委重罚柴油乱涨价公司 三家出自石化双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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