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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4月9日周二晚,人类第一张黑洞照片公布后不久,视觉中国将这张照片列为“版权所有”照片,“这张照片是照片,如果用于商业用途,请拨打400-818-2525或咨询客户支持

视觉中国声称对这张黑洞的照片拥有版权。 换言之,如果视觉中国获得了该图像的版权,而媒体或个人没有通过视觉中国渠道在国内采用该图像,则有可能被视觉中国视为侵权行为,并被用作商业用途而被追究责任。

之后,视觉中国将照片证明改为“该照片为类照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并将来源明确记载为欧洲南方天文台( the european southern observatory,以下简称eso ) ),但此事迅速引发舆论讨论。

那么,视觉中国将eso的“授权”视为可以在中国国内销售这张照片的版权,合法吗? 视觉中国有没有联系过eso转让版权的事情? eso知道这件事吗?

eso在回答《每日经济信息》采访请求时表示,视觉中国的这种版权主张是不合法的,eso一次也不能将他们的照片的版权转让给其他任何个人或组织,另外视觉中国还会就黑洞的照片联系eso

以下为eso回复《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全文:

我们的版权条例规定: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eso官方网站上的照片、视频、音乐和信息稿、公告、博客的副本和标题均为知识共享签名4.0国际许可协议( creative commonsattric )

但是,如果公司或个人想要免费采用我们的资料,则必须像ESO/joséFrancisco ( Jose Francisco )那样以易于阅读的方式向所有客户提供完整的图像和来源。 请勿隐藏来源或与影像有关。 另外,如果副本中附加了链接,则必须能够访问。

除媒体采用外,信息稿件、公告、一周照片精选和照片注释均须在eso上签名; eso的资料、图片和视频不得被eso或eso的工作人员用于表明或含蓄地证明产品或服务。 如果照片中包含可识别的人物,则该照片不能用于商业用途。 ”

这些条款也适用于我们最近发表的人类历史上第一张黑洞照片。 这张照片的版权属于视界望远镜合作项目( Eventhorizontelescopecollaboration,以下简称eht ),我们eso属于eht。 因此,这些图像可以免费采用,只要准确注明图像的来源,这些图像也可以作为商业用途使用。

eso不得将我们照片的版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组织。 如果视觉中国声称拥有这张黑洞照片的版权,并通过出售其版权而获利,这是不正确的。

目前,eso没有收到任何企业的版权转让请求。 但是,我们确实收到了一点来自企业和个人的问题,即有可能限制这张黑洞照片的采用。 这些企业和个人打算将其用于各种目的,甚至用于制作为了从学生项目中获利而销售的艺术品等各种目的。

视觉中国没有就黑洞的照片和我们联系过。 至少至今为止没有人自称视觉中国代表联系过我们。 但是昨天,我们确实收到了关于采用视觉中国照片的问题。 但是,视觉中国的版权主张,我们是第一次听说。

视觉中国没有请求过黑洞照片的许可。 但是,考虑到eso图像的版权条件,如果注明来源,视觉中国可以非法采用这些图像。 也就是说,视觉中国不需要寻求认可。

视觉中国将所谓的“授权”视为可以在中国境内销售该照片的版权并从中获利,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s2/]视觉中国在事先未告知的情况下采用了这个黑洞图像,但这并不意味着版权的转让。 视觉中国和其他企业也可以采用这张照片。 另外,如果照片的来源明确记载,也可以将这张照片用于商业目的。

但是,由于这张图像的版权不是他们的,所以他们不能出售这张图像的版权。

标题:“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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