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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独家获悉,国家试点联合采购办公室9月11日在上海召开实务座谈会,介绍药品集中采购的要求和操作方法。 国家医保局等政府部门人员、11个试点城市采集组人员、50多个国内外药物企业和行业专家参加了会议。
图片来源:被采访者提供
参加者在《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中表示,药品集中采购是获得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普通品种。 国家药品用量收集将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沈阳、大连、西安、成都、厦门11个城市试点。
据上述相关人士介绍,在集中采购公告发布前一天,将从一致性评价合格的仿制药对应的普通名药品中选定试验品种。 同时设定了三种集中采购形式,采购量按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药品总用量的60%-70%进行设计。
其中,三种采购形式分别进入三家以上,为招标采购。 进入两套房子,谈判购买。 进入一家,谈判购买。
另外,采购周期为一年。 “一年内将用尽合同用量,明年再次展开竞争。 ”据该人士称,复购时,越来越多受到一致好评的仿制药加入,竞争将加剧。
另外,制药公司的退款也是有保障的,各城市要求购买金额的30%以上预先支付医疗机构用于向生产公司支付。
相关人士表示,在购买金额不低于30%的前提下,各城市都是根据自身的现实情况和经济水平进行统一配置的。 会议表明,目前上海有可能全额垫付。
关于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中选公司的中选价格成为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为非60 %~70 %的购买部分,如果药价高于中选价格,患者将自行承担。 低于中奖价格的话,实际销售。
据该相关人士介绍,公司申报价格和议价将于10月中旬同一天举行,随后陆续公布结果并付诸实行。 “4+7城市落地时间不同,有先后顺序。 ”他说。
标题:“独家!药品带量采购操作做法确定 将在北京等11个城市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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