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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 (/k0 ) )姐姐遇害事件发生三个多月后,浙江温州近日再次发生“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事件,令人心痛。 目前,公安机关逮捕了重大犯罪嫌疑人,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的涉案公司“滴滴出行”也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参与风车业务,运输部会同公安部等单位第一时间约谈了滴滴企业,责令全面改善。 生命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诉求,任何时候都不应挑战。 这个事件虽然是极端的情况,但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有共性的问题,值得深入总结。
要防止悲剧重演,平台公司是最重要的一环。 在这次事件中,平台公司备受诟病的是,事前没有处理相关司机的投诉,在事件中与报案人和警察的信息表达滞后变得消极了。 公司以营利为目的,所有的决定和行为都必须考虑价格、利益,但是对于自身安全这一基本问题,公司“每天接到大量电话,短时间内无法验证和应对”的理由不成立,只提高赔偿金额是有效的预防措施 安全是指由所有产品的性能和服务质量构成的一系列“0”前面的“1”,并不是完全丢失。
在移动时代,平台公司拥有大量的客户,掌握着大量的数据,社会资源的整合资源调配能力是其他类型公司无法比拟的。 在这方面平台公司具有很强的“公共属性”,一方面小的产品设计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另一方面平台公司在个人客户面前有更大的话语权和更强的议价能力。 这两个优势决定了平台公司必须承担更广泛的社会责任,加强自我约束,始终对公众需求敏感,不能因为自身体量大、客户多就胡乱浪费客户信任 无论多么大的公司,都是客户用脚投票表决的,失去了对生命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恐惧。 无论互联网平台客户规模多么大,业务模式多么巧妙,算法分配多么新奇,总有一天会不远。
近年来,从网络餐饮平台背后的黑色厨房问题,到EC平台禁止的假货困境,共享自行车的无序投放扰乱了公共空之间的秩序,到移动支付带来的安全风险。 当新事物、新模式改变人们的行为方式,重构权利义务关系时,为了重构责任框架,消化新的社会风险,我们有必要立即调整和更新监管模式和规则设定。
此次滴滴顺风车事件提醒,随着各种新业态新经济形式的迅速崛起和壮大,互联网公司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监管部门需要建立健全必要的监管体系。 网络平台打破了领域边界,形成了资源整合,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可以突破行为边界、法律底线,推动技术创新,推动经济增长,但这并不意味着资本思维可以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 只有各社会主体共同达成维护公共利益的共识,承担肩头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才能拒绝风险。
新经济怎样才能成为好经济? 这是网络经济快速发展不可避免的必答题,也是当今社会管理的思考问题。 100多天连续发生的悲剧,不仅是受害者家庭无法承受的痛苦,也是对相关公司的敲打、对监管部门的提醒。 我们必须采取行动,尽快采取措施,防止悲剧再次发生。
人民日报彭飞
标题:“人民日报评滴滴事情:互联网平台不能只有“资本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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