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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网络商城眼花缭乱的商品,许多人把销售额和评价作为订单的重要参考。 但是,有一群人抓住了这个痛处,利用“打印收据”、“删除差评”、“炒股”等非法手段欺骗顾客,牟取暴利。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客户的知情权,也损害了诚实做生意的商家的利益。

昨天( 11月4日),好消息“从天而降”。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会上,通过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非法业者进行删除评价、刷量等行为的话,最高可能会被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11月4日,第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召开闭幕会。 据证券时报报道,会议以148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防止不正当竞争法。 处罚收据和虚假推广有法可依,“网络水军”等非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新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情况、客户评价、获得荣誉等进行虚假或者误导的商业推广,欺骗和误导客户。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法,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推广。

根据新法,经营者违反第八条的规定,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二十万元以上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第八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不仅如此,据新闻网报道,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长杨红灿在4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即将举行的包括“双11”在内的网络购物节上存在恶意印制发票、伪造交易量的行为,每年

与这种情况相比,新不正当竞争法完善了现行法第九条虚假传播的条款,进一步细化了虚假传播的具体文案。 今后,除了经营者自身产品虚假推广外,还将严厉查处他人印刷、书信炒作、删除差评、虚假交易、虚假荣誉等行为。

修改后的防止不正当竞争法从去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在网络经济中,“打印收据”“炒股”是典型的虚假交易、虚假推广,形成了大规模的网络灰色产业链。

以网购为例,网络上庞大的商品和店铺令人眼花缭乱。 为了方便快捷地找到自己喜欢的商品和可以信赖的商家,通常顾客按照商品的评价率、商品的销量或者商家的美誉度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择,越是排名靠前的商品和店铺,越容易被顾客选中。

因此,单个商家使用虚假手段伪造销售情况是“涂改画”,通过虚假的顾客评价提高商家的信用是“炒作”,因为这些手段可以提高商家的排名,更好地吸引顾客。

21世纪的经济报道称,“刷新不仅存在于以前流传下来的商品、服务经营行业,也大量存在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中,当然要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规制。 ”中国政法大学传达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威说。

草案一审稿中出现了不得虚假交易的规定,但认为二审稿可以撤销相关规定,按照虚假推广的规定解决。 在分组审议二审时,许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呼吁恢复一审相关规定,确定不得虚假交易。

王明雯委员在小组讨论二审中介绍,全年服务虚假交易的网站680多家,年资金流2000亿元以上,虚假交易链人员2000万人,其服务产品和价值6000亿元以上。 “那不是单纯的虚假普及问题,只是基于虚假普及来解决,不能打击。 ”

中国政法大学传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严格来说,虚假推广侵犯了客户的知情权,虚假交易侵犯了市场竞争秩序。

“虚假交易可能与顾客无关。 例如,网站加入广告联盟,通过刷流量的方式多赚广告费,实际上侵犯了广告发布者的合法利益。 ”朱巍称,在网络广告联盟领域,刷单已经成为普遍公认的领域公害。

业内人士表示,在网购平台上,票据发放已经形成完善的产业链,商家发布诉求后,举手接单、垫资、快递制作订单、代办签收、完成交易、截图备受好评

商家登录打印平台后,可以很容易地按照流程购买打印,但有些打印平台需要先缴纳会费,然后选择各种打印服务。

“更新”也存在于应用的宣传领域,其中不乏利用第三方信息平台发布下载任务、用佣金吸引兼职和社会人士刷量的众包等通过更新进行的非法行为。 据报道,某应用1000万元流量宣传预算的60%被内鬼、中介、“羊毛党”吞噬。

阿里巴巴的移动安全专家马征在10月11日的云栖大会上介绍说,全球发行的应用通过宣传,在60天内在西班牙获得了412万名新顾客。 但是,其中有381万名新顾客被查明是通过作弊获得的虚假顾客,海外宣传1美元/人的价格损失了381万美元的宣传费。

每经汤亚文[/s2/]

(每日经济信息综合证券时报、21世纪经济报道、新闻网等)

标题:“这条法规一出,哪些刷单、删差评的人在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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