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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胡健

从5月1日起,增值税改革将全面实施,但一些地方因“过度纳税”等原因引起税收异常增加,备受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关注。

4月18日,财政部消息,各部委通知称,目前部分地方营业税、营业税转换的增值税等收入异常增加。 这既有经济企业稳定、房地产业恢复等原因,也有运动式上溯的清税甚至虚假所得税等因素。

两部委要求财政税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对增幅明显异常的地区,在计算年度中央和地方增值税分配时,扣除超过合理增幅的部分。 此外,对发现的年1~4月不宜征收的收入,应立即退还纳税人。

财税专家李文海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一季度营业税增速为gdp的两倍,确实存在异常增长的可能性。

严禁用运动式清税进行追缴

各部委确定,全面实施改革是推进结构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重要副本,是近年来最大的减税措施,能够大大减轻公司负担,一举多得,具有举足轻重、举足轻重的巨大作用。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个月,全国录得营业税568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除去增值税改革转移收入的影响,增长16.1%。

其中,受部分地区商品房销售回暖和上年基数低等影响,房地产销售税1917亿元,增长32%。 营业税1190亿元,增长0.1%;建筑业营业税1493亿元,增长7.5%。

财税专家李文海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营业税波动情况主要与建筑业和第三产业关联较大,从数据看,一季度营业税在许多税种中增长相当快,房地产回升迹象明显,但也有异常增长的可能性

一位亲近财政部的人士也向记者表示,放任销售税等收入非正常增长,将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切实落实公司结构性减税,不利于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推进,最终危及整体经济未来的快速发展。

那么,到底什么不是正常的成长呢? 各部委的通知表明,通知确实规定,禁止跨月、跨季征收或调整预征办法预征的增值税收入应税所得抵扣部分,不得抵扣,严禁对公司抵扣预征的运动形式 严禁在5月1日前要求纳税人先缴纳或多缴纳,严禁采取5月1日以后退保或少缴纳的人为手段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增加开票手续; 严禁与公司之间转账等。

“营改增下月全面实施 两部委急查“过头税””

一位地方税务官员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税收相对有一定弹性,税务部门与不同领域比较也有监测,当发现部分领域税收相对较少时,将消除税收不足和补税,部分领域不景气时,税收也将纳入规定范围

李文海表示,营业税是地方税,而增值税是共有税,中央财政分配较多,随着增值税的逐步推进,地方对增值税改革在即的领域进行税收梳理和合并是正常的,但地方政府为自己的“钱袋”少

过高的税必须退还纳税人

要按照通知要求,自觉维护改革快速发展和稳定大局,全面抓好增值税改革试点前营业税、营业税改革试点,为全面推开增值税征管工作创造良好的业务环境。

房地产、建筑业、生活服务业和金融业近1190万户纳税人,每年贡献约1.9万亿元的营业税收入,以前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 5月1日转为增值税后,除须委托地方税部门征收的二手房交易相关税收外,其他税种的征收管理权限移交国税部门。

“这确实是客观存在的问题,征管权限发生变化后,到5月1日发生的征税税如何弥补? ”李文海表示,地方税部门肯定担心在没有获得征收管理权限后,会面临征收困难的问题。

两委决定,5月1日以后,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改革试点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需要追缴税款的,按照营业税政策的规定征收营业税,由原主管地税机关负责相关的欠缴追缴工作,托管人移交后主管国税机关积极协助办理欠缴工作

今年两会期间,国税总局局长王军确定,80多个万国地方税干部将“实行减税”列为与“依法征税”同等重要的两大基本职责之一,“我们不能把不纳税看得太重”列为红线。

这次通知再次加强了这个问题,要求财政税务部门与有关部门合作加强监管。 对增幅明显异常的地区,在计算年度中央和地方增值税分配时,扣除超出合理增幅的部分,先扣除增值税基数的返还,不足的地方扣除转移支付。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另外,部委表示,必须认真解决收缴税款过多、追溯清偿税款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对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因此,各地财税部门要认真组织自查,确认是否擅自变更纳税期限、征收过度征税问题、以清除公司未付营业税为名义,以不正当手段增加收入问题。 被发现的年1~4月不宜征收的收入,包括擅自改变纳税期限征收的过高税款、以消除公司欠税为名虚增的收入,应立即退还纳税人。

标题:“营改增下月全面实施 两部委急查“过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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