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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北京1月31日电,1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受害投资者分布在全国31个省市区……1月14日,备受瞩目的“E租宝”平台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其中,“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罪和其他犯罪。 此外,与此案相关的一群嫌疑人也被各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租宝”非法集资案真相调查”

这个曾经风靡全国的网络平台的真相到底如何? 钰诚集团干部头上的各种“光环”下隐藏着怎样的黑幕? 《本观点》记者日前经有关部门批准,对办案警察、主要犯罪嫌疑人和被害公司进行了深入采访,恢复了钰诚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以下简称“钰诚系”)利用“E租宝”非法集资的犯罪轨迹。

/ S2/]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号,筹集了500亿以上的非法资金

“E租宝”是“钰诚系”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企业运营的互联网平台。 2014年2月,钰诚集团对收购和运营这家企业的互联网平台进行了改造。 2014年7月,钰诚集团将改造后的平台命名为“E租宝”,并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号在线运营。

警方表示,2015年底,许多公安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发现“E租宝”经营存在异常,随即展开调查。

公安机关发现,截至2015年12月5日,“钰诚系”可处置流动资金持续紧张,资金链面临随时断裂的危险。 此外,钰诚集团已经开始转移资金,销毁证据,数名高管出现逃亡迹象。 为了避免投资者遭受更大的损失,2015年12月8日,公安部指挥各地公安机关统一行动,逮捕了丁宁等“钰诚系”高管。

警方表示,该案内容繁多、庞杂,侦查难度极高。 “钰诚系”的分公司遍布全国,投资者众多,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经营交易数据量巨大,仅清查就有200多台存储企业相关数据的服务器。 为了销毁证据,嫌疑人将1200多本证据放入80多个编织袋,埋在安徽省合肥市郊区某深6米的地下。 专业小组使用了2台挖掘机,花了20多个小时挖掘出来。

““e租宝”非法集资案真相调查”

警方初步确认,“钰诚系”一把手是在境外注册的钰诚国际控股有限企业,旗下有北京、上海、蚌埠等8个运营中心,融资项目、“E租宝”在线销售、“E租宝”实体销售等8个业务

民警表示,从2014年7月“E租宝”上线到2015年12月被查封,“钰诚系”相关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吸引力诱饵,利用虚构融资租赁项目,进行新的还款、自保等。 警方初步查明,“E租宝”实际吸收资金500多亿元,涉及投资者约90万人。

虚假项目、虚假三方、虚假担保:基于三步蒙蔽法的欺诈

“《e租宝》是个彻底的庞氏诀窍。 》在看守所,前任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总裁张敏表示,企业高管对“E租宝”占用投资者资金十分清楚,她现在对此表示忏悔。

“E租宝”对外声明,其经营模式是集团下属融资租赁企业与项目企业协商,通过“E租宝”平台以债权转让的形式进行融资。 资金融化后,项目企业向租赁企业支付租金,租赁企业向投资者支付收益和本金。

民警表示,在正常情况下,融资租赁企业将获得项目利差,平台将获得中介费。但是,“E租宝”从一开始就是“空”手套白狼”的骗局,而不是徒有其名

“我们虚构的融资项目,是把钱交给承租人,给承租人利润费,把资金转移到我们企业的相关企业,以达到实际挪用的目的。 ’丁宁说,他们前后花了8亿多向项目企业和中介买了资料。

在采访中,“钰诚系”的许多高管向记者证实了自己的企业通过收购公司或注册空壳企业等方式在“E租宝”平台上虚构项目的事实。

“据我所知,‘E租宝’的项目95%是假的。 ”安徽省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监雍磊表示,丁宁指示负责人,以融资金额的1.5%-2%从公司买来新闻,他所在的部门填写了这些公司准备的新闻合同,并做了虚假项目 为了使投资者有投资信心,通过变更公司注册金等方法对项目进行了包装。

警方表示,目前警方核实的207家租户企业中,只有一家与钰诚租赁发生了实际业务。

一些相关公司在事件发生之前一直蒙在鼓里。 安徽省蚌埠市一家公司的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他的企业曾通过钰诚集团旗下的担保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对方至此掌握了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料。 但是,到2015年底,他的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他从公安机关获悉自己的企业被冒名为“E租宝”在网上融资。 “他们的方法太差了,我希望公安机关严惩这种行为,让我们清白。 ’王先生生气地说。

““e租宝”非法集资案真相调查”

根据人民银行等发出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互联网平台只做新闻中介服务,不能自行设立资金池或提供信用担保。 根据警方调查,“E租宝”将收到的资金以“借”的形式放入自有资金池,从“左口袋”放入“右口袋”。

不仅如此,钰诚集团还直接管理了3家担保企业和1家保理企业,作为“E租宝”项目的担保。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爱君表示,如果平台引入相关担保机构,将会给债权人带来很大的风险。

“高收益、低风险”的承诺陷阱

“从1元开始扔,随时赎回,高收益低风险。 ’这是“e租宝”广泛普及的口号。 许多投资者表示,他们是听了“Erbox”保证图书、灵活领取的承诺而被骗的。 记者了解到,“E租宝”共推出过6种产品,预计年化收益率在9%至14.6%之间,远远高于常规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

投资者张先生表示,“Erbo”销售人员敦促他,“Erbo”产品保证本担保,即使投资的企业失败,钱也一样有。

投资者徐先生向记者算账。 “我用10万元比较,放在银行一年才赚2000多元。 放在《E租宝》这边,约定的利率为14.6%,放一年可以赚14000元以上。 ”

投资者席上的一位女性表示,“虽然普通的理财产品不能提前,但是‘Erbo’即使提前10天也可以推出。”他说,这是被Erbo可以灵活提取的优点所吸引的。

对此,李爱君表示,最高法在2010年公布的关于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解释中,确定了不能以约定的回报引导投资者。 事实上,由于金融领域的天然风险性,承诺本保息本身就违背了客观规律。 银监会进一步确定要求,各商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必须进行风险提示。

但是,《E租宝》扯下了一些老百姓对金融知识不太了解的弱点,用虚假的约定编织出了“陷阱”。 为了加快扩张速度,钰诚集团在各地设立了许多分社企业和代销企业,直接“个人销售”向老百姓。 该地推员除推荐“Erbao”产品外,还“热心”提供网络银行开通、平台注册等服务。 在这样强大的攻势下,“E租宝”只用了一年半就吸引了90多万实际投资者,客户遍布全国。

““e租宝”非法集资案真相调查”

非法吸取的巨额资金由钰诚集团自用

警方调查显示,“钰诚系”除部分资金用于还款外,还有相当一部分用于个人浪费、维持企业巨额运营价格、投资不良债权、广告宣传。

根据许多嫌疑人的口供,丁宁与几个集团的女高管关系密切,私生活极其奢侈,浪费了所抽的资金。 警方初步查明丁宁赠与他人的现金、不动产、车辆、奢侈品价值达10亿多元。 仅限张敏一人,丁宁除了赠送1亿1200万美元的新加坡别墅、1200万美元的粉钻戒指、豪华轿车、名表等礼物外,还“奖励”了5亿1200万元人民币。

“钰诚系”的巨大支出又来自高额员工的薪金。 以丁甸的弟弟丁甸为例,他本来月薪1.8万元,调到北京后,月薪暴涨到100万元。 张敏表示,集团全体拥有百万级年薪的高管约有80人,仅2015年11月,钰诚集团向员工支付的工资就为8亿元。

许多企业高管表示,丁宁为了给公众留下“财多”的印象,要求办公室几十名秘书穿着奢侈品品牌的制服和饰品“展示企业形象”,一次全部空

不仅如此,2014年以来,“钰诚系”还耗费1亿元大量投放广告进行“病毒式营销”,将张敏包装为“互联网金融第一美女总裁”,作为企业互联网上的形象代言人进行各种活动。

企业销售额水涨船高,资金回收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雍磊说,“E租宝”会礼貌地马上催促,除非有一天新项目上线。

事实上,“钰诚系”的干部们很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 “《E租宝》的漏洞只会越来越大,在某个点集中爆发,账上没钱还老顾客,也不能还新顾客。 ”张敏表示,自己在2015年9月委托企业数据中心进行了报价,结果“E租宝”的回购量在2016年1月达到9亿,之后回购量将逐月增加。

这个预测与此前公安机关的解体结果非常一致。

丁宁表示,钰诚集团旗下只有钰诚租赁、钰诚五金、钰诚新材料3家公司可以产生实际经营利润,但3家公司总收入不足8亿,利润还不足1亿。 因为,除了“E租宝”吸收的资金被疯狂占用外,“钰诚系”的正常收入还不足以覆盖其巨额支出。

涉嫌非法集资“e租宝”

根据“E租宝”案中披露的种种犯罪事实,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这些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和集资诈骗。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华表示,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有四个构成要件。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谎报合法经营形式吸收,二是通过媒体、邮件、保荐会等形式公开吸收,三是通过私募、股权等其他手段约定还款、回报,四是被社会公众即不特定的人吸收 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平台向全国公开存款,对外约定还款,其行为涉嫌已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

““e租宝”非法集资案真相调查”

“对已经构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因浪费投资或者消耗性支出不能偿还财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他说,“E租宝”案的嫌疑人投资高档车、住宅,向员工支付高工资等浪费行为,体现了他们主观上非法占有投资者资金的目的,这是其吸收的资金无法偿还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涉嫌集资诈骗罪的首要原因之一

李爱君指出,金融是以高风险为特征的领域。 因为这些人在投资前必须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识,他们知道任何投资行为都有风险。 如果投资者参与的金融活动涉嫌违法犯罪,将承担更大的风险。

最新进展:有关部门正在加紧通过取证追回赃物[/s2/]

民警表示,由于“钰诚系”资金交易繁杂、财务管理混乱,资金流向仍在调查中。 目前,公安机关与银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合作,加快事业进度,全力进行取证、追查赃款、筛选相关资产等事业,最大限度地挽回了投资者的损失。 为了方便投资者举报,完善案件处理情况,公安机关已经搭建了投资者新闻登记平台,近期将连接公安部官网启用。

““e租宝”非法集资案真相调查”

有关部门表示,投资者应当及时、主动举报、登记新闻、提供说明材料,不因延误、如实举报、登记而损害自身合法利益,并为投资者依法维护权利、不信教、不辟谣、蛞蝓 涉嫌犯罪的,应当积极配合调查返还违法所得,争取宽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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