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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据国家税务总局消息,税务总局近日发表意见,要求各级税务部门不得在今年内专门统一组织比较某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全面纳税判断和税务检查。
根据这一意见,税务部门将不断完善对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税收政策支持体系和管理服务措施。 致力于政策环境的优化。 深入分析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优势,积极探索支撑其快速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特别是关于处于起步阶段、规模不大但发展迅速、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经济形态
“我们还将深入研究改善管理和服务的措施。 》税务总局表示,正在积极探索实施促进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健康规范快速发展的管理和服务措施。
税务总局还表示,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牢固树立收“过税”的观念,因收入形势严峻、征管难度大而不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增加不利于经济运行的因素
本网何雨欣侯雪静
标题:“税务总局:年内不得组织对比电商、网络等新业态的税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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