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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 3月8日),作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被提交大会审议。 这也是立法法颁布以来时隔15年的撰改。
立法法是备受人们关注的法律,据百度搜索指数统计,2010年对《立法法》的搜索指数为297954,到了2010年,该数字激增至337345,增幅达13.22%,搜索高峰为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修订立法法草案。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之所以如此引人注目,是因为立法法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 随着立法会的修订,市里突然宣布的房地产限购、车辆限购、成品油税费上涨等,可能会改变你措手不及的事情。
地方规章文件受到限制
目前,地方政府出台了车辆限制、住房限制等制度。 例如,北京市根据市政府的通知将汽车限制持续到现在,但深圳市在去年年末突然发出了汽车限制的通知,让很多人措手不及。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草案中新增了确定规定。 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根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根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目前地方上实施的限购措施,基本上可以视为规范性文件。 许多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受到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限制和蚕食。 限购、限制等限制公民身份的规范性文件,表面上看似有根据,但在法律上,无论是关于限制、限制,无论是规则还是规范性文件,都没有这个权限,实际上违反了“职权法定”。
北京大学教授、行政法专家姜明安认为,由于“行政管理急需”,政府通告必须先制定规章,按规章下达通告,然后通过地方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
不能说是征收了税
立法会修正案草案的另一个亮点是,《税收法定》的大致规定——不能说征收税。
立法会修正案草案将“税收”的专属立法权归为一列,规定“税种征收、停止征收和税收征管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即“税收法定”。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郝如玉表示,现行立法法将税收视为财政、金融等同一事项,实际上税收在许多常规事项中未能充分体现税收原有的特殊地位和作用。
专家表示,授权立法在世界各国很普遍,社会生活非常多、复杂,所以如果全部集中在人大立法机关,光有法律规定是不够的,所以必须授权。 但是,我国立法机关的授权缺乏具体期限,存在长期不收回的问题,前几天提高燃油税源于1985年全国人大向国务院授权。
对此,草案新增规定的,授权决定应当确定授权的目的、若干事项、范围、期限和授权机关在实施授权决定时应当遵循的大致上等内容。 授权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划清权力界限
全文表明,此次修订更加重视公民身份保障,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权力界限,确定了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严格遵循一定层次关系,体现了对法律的尊重。
其中,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约束性地规定了被恶毒地视为“二级立法”的司法解释。 年1月1日,撰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表了关于新民诉法的司法解释。 这个被称为“史上最长”的司法解释》共有552条、7万多字,但新民法本身只是284条。
与此问题相对照,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适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以具体法律条文为首要对比,符合立法的目的、大体、原意。” 草案确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适用法律的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景文指出:“法律规定抽象,大体上司法解释可以弥补法律不足,在案件审理中具有很大的可操作性。 无论如何,司法解释都不能突破法律的规定,规范司法解释是必要的。 (本文与总公司合并) ) )。
标题:“政府权力不再任性 立法法15年首次撰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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