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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信息晚高峰》报道,住建部日前召集部分城市在北京召开共享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座谈会。 会议确定了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共有产权住宅,是指中低收入住宅难以购买的家庭,可以根据个人和政府的出资比例,共有住宅的产权。 共有产权房从2007年开始在江苏省淮安市试点,该模式在江苏省其他地区得到宣传。 淮安市民李红亿是共享产权的业主:
李红亿:这个房子17万。 我有9万美元。 另外,一部分是共享产权。 也就是说,是公共政府的补助金。 也就是说,政府有部分产权。 我有一部分产权。 真没人想过住在这么好的房子里。
除江苏外,上海、北京等共享产权住宅的脚步已经开始。 年1月,上海降低共享产权房准入门槛,月收入达到5000的也可申请。 年10月底,上海共享产权保护室摇号开始选房,全年聚集约3万套房。
年10月在北京公布的自营商社,实际上是产权共有的住宅。 建部副部长齐骤在此前的采访中表示,价格低廉是因为政府转让了部分土地出让金,并进行了税费减免,从而获得了部分产权。
齐骥)一些地方政府在转让土地时,转让部分土地转让黄金,用税收减免的方法降低建设价格,让无家可归的群体可以购买。 既然共有产权,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确定房屋中购买者、政府占产权的多大比例。
因为政府为业主掏了钱,这样的房子,是不是意味着一直和政府分享产权? 买了之后还能卖吗? 根据江苏省规定,业主可以在5-8年内“赎回”政府拥有的部分产权,8年后仍未赎回的,只需支付剩余产权比例的微薄租金就可以继续居住。
北京规定,每户居民只能购买一套自建房,但对许多人来说,自建房应该与无住房的住户进行比较,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保障”的特点。 齐骏表示,共享产权房很好地处理了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福利陷阱
齐骥)购买这样住宅的家庭收入上升了。 他有必要改善。 你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这所房子,但是合同中已经约定的部分附加值的分配应该执行。 你个人能得到多少,政府应该得到多少份额? 也有可能是家庭收入略有增加后,买下了这部分的共享产权,但这个事件在合同中也可以约定。 最重要的是,确定共享产权的关系和这部分房地产升值以后,增值部分各方面利益的合理分配。
宜居上海的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认为,共享产权房降低了购房门槛,也缓解了政府融资困难,值得在大城市宣传。
杨红旭:首先,大城市的房价很高。 一些中等收入群体想拥有产权住宅,但没有能力完全购买商品房。 给他们一定的股份实际上降低了购房门槛,使一些人可以拥有部分产权。 因为,很多人希望拥有自己的私有产权住宅。 第二,它可以缓解政府融资难。 我们在保障房方面一直很难融资。 这种房屋出售的产权可以由政府收回一部分资金,在融资方面滚动式地进行建设和快速发展。
原文链接:日本新闻/财富//- 04/06/c _ 126360809
标题:“个体与政府共同出资 北京等6城市试点“共有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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