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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获悉,为了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诱导居民用电的作用,进一步提高阶梯收费制度的实施效果,最近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完善居民阶梯收费制度的通知》,补充并完善了相关制度的规定。
据了解,居民梯级收费制度自年7月实施以来,对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合理使用用电起到了积极作用,较好地体现了“维护基本”的改革理念,促进了社会公平。
国家发改委表示,在居民用电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要全面推进居民用电高峰期的电价,鼓励居民顾客在用电高峰期参加垃圾填埋场。 居民用电高峰尚未交电价的地区,必须在年底前交,由居民客户选择执行; 已经出现的地区,要根据实施情况和电力负荷的变化情况尽快调整和完善。
《通知》要求,各地结合旧城区和棚户区改造,加大居民用电“一家一户”的改造力度,到年底,全国95%以上的存量居民完成配表,复印件送上门。 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必须按照《一户一表》的标准建设,由电网公司统一负责运行维护,实行阶梯收费制度。
《通知》确定,各地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大致情况,兼顾操作性,因地制宜地完善政策措施,细化操作方法。 为了规范出租房屋的电价结算行为,业主不得提高租户的用电,扰乱电价秩序。 对于“一户多户”、“一户多人口”等问题,可以在信息表达协调的基础上,通过适当增加分区表、电力基数等方法妥善解决,确保居民梯级收费制度顺利执行。
原文链接:日本新闻/财富//- 12/26/c _ 125915995
标题:“发改委完整居民阶梯电价 全面推行峰谷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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