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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5日获悉,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昨日下午表决通过车船税法。 根据新方案,轿车计税依据按排量大小分阶段征收,不增加87%左右的车主名下税负。 本法自每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据悉,此次通过的车船税法与一审草案相比,大幅降低了税额幅度。 此次通过的方案是,轿车排量在1.0升以下时保持原样,税额为60元至360元,1.0元至1.6升时为一审草案的360元至660元至300元至540元,1.6升至2.0升时为660元至960元

去年,车船税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时,因税额过高,在社会上引起很大争议,常委委员也认为车船税税额过高,给群众造成了负担。 在采纳各界意见后,此次提出的二审草案对一审草案进行了大幅调整,降低了2.0升以下轿车的车船税额,与现行车船税额基本相同。

根据新的征税方案,占轿车87%左右的车主名义税负担不增加,各档税负担基本上相当于车价的0.5%,同时全国库存车船的车船税收入总额也将与当前收入基本持平。

另外,车船税法规定,对节约能源,采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免或免除车船税,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减税的,免税的可以减免或免除车船税。 / br// h /

标题:“车船税法获通过 87%车主税负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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