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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11月,国家发改委会同行业专家多次就上述方案细则反复作出决定后,经讨论后报国务院批准。 但是,该方案还是试行版,为了重新改革确保了足够的空时间。
根据现行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实行的是“22个工作日+4%”,迄今为止经过了12次价格调整,
但是,由于受到许多复杂的价格调整过程等的影响,明显滞后于国际原油价格,因此,与国际油价接轨的初衷与预期相去甚远。 由此,成品油价格体系的调整也逐渐提上日程。
在目前为止的行业中,普遍预计当前“22天”的价格调整周期将缩短为10天,“周期缩短无疑是价格体系改革的大趋势。
另外,国内石油价格面临着“即使暴涨也不会下跌”的指责,12次的涨价似乎也印证了这一点。 卓创信息油品裂解师刘峰指出,“4%”的条件也是现行油价机制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根据测算,达到22个工作日,原油相对理想的前提下,原油从80美元上涨到83.2美元,涨幅达到4%时,油价 但是,原油从83.2美元下跌到80美元时,跌幅不到4%,油价维持不变。 原油进一步从80美元上涨到83.2美元,涨幅达到4%,油价上涨……如此反复,国内成品油价格仍将少涨,油价将被推至新高。
在成品油价格体系改革的预期中,定价权和市场化问题备受关注。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介绍,发改委已经就价格调整操作手段提出了微调建议,一经试点,成品油价将进入自动调整过程。 目前,市场列入了关于定价权的两个方案。 石油企业在国家监督下自主定价或者委托第三方制定新的价格调整标准和计算公式。 / br// h /
标题:“新方案仍为试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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