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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评论家叶檀
据报道,筹建3年多的上市公司协会被否定。 这是最近证券市场罕见的好消息。
行政插手上市公司的事务到了可笑的地步,集权也到了奇怪的地步。 上市审批权一旦成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休戚相关的交易所对于只能坐在长椅上的上市公司和证券企业的培训,将一清二楚,全部承担。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层培训工作指导》,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独立董事、财务监督、董事会秘书均参加培训,否则不能上岗。 因为培训中心诞生了,你是专家、教授还是行业领袖,都参加了培训,16年级的时候要交几千人的学费。
上面有好事,下面一定很模糊。 在网上粗略搜索一下,各地证券监督局都有资本市场内幕交易防范培训班等各种名目的培训,时间一两天学费一千多块钱,不管学到了什么,都有赚钱的途径,这是确实的事实。 研修后,拿证明书,一旦出去,概不负责。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发生事故的独董、董事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金融业风起云涌,民间金融中介机构本应快速发展的时期,由主管部门包办,失去了生存的空间。 根据证券业律师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部2000年发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部证券业务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内权益境外企业相关业务资格认可问题的通知》,国内权益境外企业在境外发行和上市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由司法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确认,
财务顾问也有有限的诅咒。 2007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决定向此前上市公司自主聘任的财务顾问发放牌照,实施《资格许可和持续监管》。 2008年6月,上述管理办法正式公布,“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工作”。 这个管理办法要建立以财务顾问主办单位为核心的财务顾问业务监督管理体系,也规定了财务顾问主办单位取得资格的前提,是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举办的财务顾问主办单位特别考试。 虽然至今没有进行资格考试,但是“掐死了所有为收购重组服务的民间财务顾问机构”。 根据规定,证券企业作为机构可以自动取得财务顾问资格,民间财务顾问企业只能附在证券公司牌照上开展业务。
如果可能的话,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信下一步还会管理阳光私募。 既然基金的一对多业务赢不了阳光私募,最好的方法就是把阳光私募放在自留地。 于是,就会变成“带领土之滨,长出土来”。 但是,如果在中国监管下的公募基金、证券企业与国际竞争,会如何落败,看看出海的qdii就很清楚了。
上市公司协会更搞笑。 原来证券业协会是“二政府”,权力上缴给之后的上市企业协会是围堵运动,由地方协会按照统一的号令进行财富的再分配。
目前,我国有证券业协会,运营良好,是证券业自律组织,属于非营利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有些自律色彩,官僚气息不重,最高权力机构是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理事会是其执行机构。 中国证券业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 截至2009年6月17日,协会共有会员332家,其中证券企业106家、基金管理企业60家、证券投资咨询企业95家、金融资产管理企业3家、信用判断机构5家、基金评价机构5家、特别会员58家。 其中地方证券业协会36家,基金管理银行19家,证券交易所2家,证券登记结算企业1家)
我国也有上市企业协会。 全国十几个省的地方性上市企业协会已经运营了几年,接受地方证券监督局的管理,进行自律管理和服务,首要的业务文案是交流、考察、调查等。 一些地方上市企业协会和当地证券业协会,一套军队拥有两个品牌。 现在,令人费解的许多上市企业协会,完全是建在榻榻米上的房子。
说起来功能更是莫名其妙,据说除了自律以后,还包括向上市公司推荐和派遣独立董事,以保证独立董事就业的独立性,进一步推进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任务中还包括建立相关职务的专业资格考试认证制度。
你看,手直接伸到上市企业独董的位置,真是伸得太远了,上市企业协会能选择独董保持独立吗? 是把协会的旗子插在各个山头上的吧。 关于相关职务的专业资格认证考试,现在考试、训练已经多如牛毛,所谓的考试不过是扯皮而已。
否定上市公司协会妖蛾的想法,证明还是有人明白,证明市场化受到保护,是一件大好事。 有想法的人,想分一杯羹的人,都需要安静一些。 / br// h /
标题:“叶檀:上市企业协会被否 哪些手伸不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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