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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自去年8月非洲猪瘟发生以来,我国的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是,目前猪产业链监管还有很多薄弱环节,部分地区菜废弃物喂猪现象依然普遍,猪转运监管不到位,屠宰加工流通部分非洲猪瘟检测能力不足,基层动物防疫体系不健全,防疫能力依然存在隐患
《意见》从加强养猪场(家庭)防疫监督管理、加强菜废弃物管理、规范生猪产地检疫管理、加强生猪产品运输管理、加强生猪屠宰监督管理等10个方面确定了应对非洲猪瘟的具体措施。
流行病学调查表明,一些猪养殖场向猪供应饮食废弃物。 在某养猪场,虽然有蒸煮设备,但设备简陋,环境卫生极差,没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的许可条件,违反了餐饮废弃物集中定点处置的有关规定。 将烹饪废弃物喂猪,不仅可以防止烹饪废弃物侵入人类食物链,确保食品安全,还对阻断非洲猪瘟、链球菌等动物疫病的传播有重要作用。
为此,《意见》指出,加大禁止直接喂猪饮食废弃物的推动力,养猪场(家)因喂猪饮食废弃物引发疫情或扩散疫情的,不给予强制扑杀处置补助,追究各环节的监管责任。
在加强区域化和出入境管理方面,《意见》确定,各地推进区域联合防控,统一抓好疫情防控、运输监管和市场供应等业务,科学规划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等产业布局,尽快实现就近屠宰主产区出来的生猪。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奖金和折扣等政策,支持公司快速发展冷链物流配送,将“猪运”变为“肉运”。
另外,《意见》指出要稳定猪的生产快速发展。 实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承担维持当地生猪市场稳定价格的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生猪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调控保障能力。 加强市场新闻预警,吸引养猪场(家)增养补栏。
并且要加大对猪生产快速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 省级财政要通过生猪生产稳定专项补贴等措施,让受影响较大的生猪调出大县规模化养猪场(家庭)实行临时性生产救助。 金融机构要稳定预期,稳定信用,稳定支持,不得对养猪场(家)、屠宰加工公司等盲目停止信贷限制。 省级农业信用担保机构应当在做好风险判断防控的基础上,简化流程,降低门槛,为规模养猪场(用户)提供信用担保支持。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利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快速发展资金、自身财力等渠道,对符合条件规模的养猪场(家庭)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 落实繁殖母猪育肥猪的保险政策,适当提高保险保额,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标题:“变“运猪”为“运肉”!为防控非洲猪瘟,国务院要求加强生猪区域化和进出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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