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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已成为混改的下一步。 业内人士在推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方面,给予激励措施相应的灵活性,完善高管薪酬与股市价格的联动机制,设定科学合理的考核目标,提高央企“金手铐”的成色,推动央企快速起步。
目前,央企控股公司实施股权的激励措施逐年增加,但仍占少数。 监管部门确定提出2019年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面的增长指标。 随着央企混改进入批量落地期,股权激励已经成为创建世界一流企业不可避免的改革选项,针对目前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激励不足、约束过剩等问题,建立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势在必行,关键是要抓紧方案设计。
一是加快完全中央企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操作细则。 现行相关制度的规定已经严重滞后,难以对国有企业和中央企业员工形成较为有效的激励和约束,需要根据现阶段快速发展的现状和趋势进行修订,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提供可操作的政策依据。 其中重点是通过与股权的关联,实现对管理者比较有效的激励,加强经营投资责任,健全现代法人治理结构。
二是赋予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份鼓励实施的灵活性。 业内人士建议,在激励方法中,除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外,项目与投资、业绩的对赌也成为激励制度的选择。 激励对象不限于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层以及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还可以包括职业经理人等市场化、合同化聘用的管理者。 在权益授予方面,中小市值上市公司和科技型上市公司首次实施股权激励的权益授予数占总股本的比例可以适当上浮。 在分割授予过程中,如果有企业重大战术变革等特殊需要,也可以适当放宽比例。
此外,股权激励还可以与股票回购等上市公司的其他资本市场操作相结合。
三是完善高管薪酬与股市价格的关联机制。 业内人士建议,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票的激励计划应直接结合高管收入和股票市值的表现,强化管理层的市值管理意识和股东的收益率意识。 其中,引入反映股东收益率的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长率、价格费用占收入的比例、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等。 并提高上市公司的资本运营能力,在混改过程中,通过实施员工持股和职业经理人制度,探索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市值管理能力,释放上市公司业绩增长的预期,继续扩大市值规模。
四是科学合理地设定考核目标。 如果业绩指标设置过低,激励机制变异为高管致富工具的设置过高,股权激励可能会形式上流动。 所以,根据领域不同,制定不同的基准和一企业一策更接近现实。
五是确保实施效率和效果。 进一步下放中央企业在股权管理、股权激励方案、资产重组等方面的授权权限,可以赋予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越来越多的自主权。 并建立股权激励效应跟踪评价机制,使独立机构及时动态跟踪判断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合理性、比较有效性,避免股权激励偏离制度设计的初衷。
在国有企业改革加速推进的大背景下,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深入人心,为企业注入快速发展动力,向资本市场释放新的红利。 期待着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和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上迈出新的步伐,发挥新的活力。
标题:“完整股权激励制度 提高央企“金手铐”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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