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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广电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坚决遏制追星炒星等不良趋势,严格控制综艺节目嘉宾演出费,加大网络电视剧管理力度。
通知指出,各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将减少影星参加的娱乐游戏、真人秀、歌唱类选拔等节目的播放量,积极扩大信息、经济、文化、科教、生活服务、动漫和少儿、纪录片、对农等公益节目的播放量,
鼓励以高质量的文案取胜,不断创新节目形式,严格控制嘉宾演出费。 各电视台星级综合频道19时30分至22时30分播出的综艺节目必须事先向总局报告嘉宾姓名、演出费、价格占有率等新闻,各节目所有嘉宾的总演出费不得超过节目总演出费的40%,为主要嘉宾的总演出费的70%
加大对电视剧网剧(包括网络电影)的管理力度,促进领域健康快速发展。 已经发布的电视剧网剧(包括网络电影)价格配置比例领域自律规定严格执行,包括电视剧网剧)所有演员的演出费不超过制作总价格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为总演出费的 政府资金、免税公益基金等不得参加娱乐性、商业性高的电视剧网剧(包括网络电影)。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带通知的原文: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
广电发电〔〕6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出版广电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中国教育电视台: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广播电视广播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以中心、服务大局为中心,积极创新优秀事物,相继推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节目,文艺创作呈现良好态势。 但是,小艺能节目中,电影明星太多了,不仅有追明星、娱乐化、高价演出、收视率(点击概率)造假等问题,抬高制作价格,破坏领域秩序生态系统,青少年还盲目追明星。 为了确保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现就若干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价值引领。 各广播电视广播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节目制作机构,以习大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普及思想实务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家办网络节目,反复“双百”方针,营造明朗的文化环境和健康 在[/k0/]期间,担负着启发思想、养心、含蓄作用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多次讲究品位、格调、责任,抵制低俗、低俗、风俗,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达正能量, 各节目制作分发机构必须始终以社会利益为最优先,以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的统一为目标。 两者冲突时,经济利益必须无条件服从社会利益,不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不能成为市场的奴隶,让作品充满铜的臭气。
二、坚决遏制重复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追星、炒星、娱乐化等不良倾向。 各广播电视广播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认识到明星被炒、泛娱乐化等问题的严重危害,坚决摒弃以明星为卖点、让明星刮目相看的错误方法,严格控制和影射偶像培养节目 各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结构化管理和宏观调控,减少影星参加的娱乐游戏、真人秀节目、歌唱类选拔等节目的播放量,为信息、经济、文化、科教、生活服务、动漫和少儿、纪录片、对农
三、鼓励以优质文案取胜,不断创新节目形式,严格控制嘉宾演出费。 各广播电视广播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节目制作机构多次以高质量的文案取胜,不断开拓创新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形式,摒弃浮华,注重节俭,极力杜绝高额明星的获取浪费,影视明星参加节目的演出费尽合理 要提倡电影明星带着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加公益性节目,坚决纠正邀请高额明星、竞争明星的不妥之处。 各电视台星级综合频道19时30分至22时30分播出的综艺节目必须事先向总局报告嘉宾姓名、演出费、价格占有率等新闻,各节目所有嘉宾的总演出费不得超过节目总演出费的40%,为主要嘉宾的总演出费的70% 要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网络综艺节目也符合上述规定,上线前必须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报告上述新闻。 地面电视频道和其他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综艺节目嘉宾管理应当符合上述规定,由当地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备案管理和日常监督。
四是加大对电视剧、网络剧(包括网络电影)的管理力度,促进领域健康快速发展。 已经发布的电视剧网剧(包括网络电影)价格配置比例领域自律规定严格执行,包括电视剧网剧)所有演员的演出费不超过制作总价格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为总演出费的 所有表演者的总演出费超过制作总价格的40%的,制作机构应当向所属协会(中广联制作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或者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以及中广联演员委员会)备案,证明情况。 没有正当理由或者隐瞒不报告的,一旦调查后,由所属协会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报告,必要时依法采取暂停处罚措施,直至永久取消剧目的播出、制作资格等。 中广联制作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应当积极推进,调查论证和制定切实可行的电视剧《包括网络电影》演出费执行标准,确定演员最高演出费限额,并作为领域自律规定予以公布。 另外,领域主管部门应当加大惩戒力度,对违反规定的电视剧、网络剧(包括网络电影)的表演者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广播电视广播机构、节目制作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发布企业不得进行恶性竞争,也不得哄抬价格购买播出电视剧(包括网络电影),不得以明星为唯一谈判标准。 政府资金、免税公益基金等不得参加娱乐性、商业性高的电视剧网剧(包括网络电影)。 表演者演出费超过配给比例规定或最高演出费限额的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不得参加党委政府部门和集团组织的评选奖励,也不得享受政府资助补助金。
五、多次以同样的标准、同样的尺度,维护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健康秩序迅速发展。 必须在广播和电视、明星频道和地面频道、互联网和互联网下多次统一管理,统一标准。 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探索建立网络联动的较为有效的管理机制,严格文艺节目的文案、导播、工作人员、导播,有问题的节目也不得在网上播出。 积极顺应新闻技术快速发展的趋势,逐一发挥各自特色特点,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在理念、文案、体裁、主题素材、形式、做法、手段等方面的创新,深化思想、艺术精练、洗白
六、加强收视率(点击概率)调查数据的采集管理,收视率)点击概率)坚决打击造假行为。 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收视节目服务机构应当建立节目综合评价体系,正确开展节目综合评价,正确看待收视率(点击概率)数据,合理运用,坚决反对收视率(点击概率)的倾向。 广播机构严禁要求制作机构约定收视率,或签订收视赌博合同。 严禁伪造任何机构或个人的干扰、收视率(点击概率)数据。 相关领域协会和社区组织要更有效地发挥领域协会的自律作用,抵制收视率(点击概率)的伪装行为。 深化宣传、电台广播和公安等部门合作建立打击收视率(点击概率)造假的工作人员机制,从事收视率(点击概率)造假等违法行为,坚决惩戒参加的单位和人员。 及时向社会暴露典型案例,维护领域良好秩序。
七、落实意识形态相关业务责任制,加强主管的主办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 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多次重申媒体管理的基本要求,认真落实意识形态相关业务责任制,加强和逐步传导和巩固主管的属地管理责任,打造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娱乐节目的明星炒作、娱乐化、高额演出、收视率。 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单位,由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广播机构违规解决办法(试行)》等法规、文书的规定处罚、解决,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违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有权解决违规公司的主管部门或者公司的,应当依法处分、解决负有责任的主管或者直接责任人。 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发行播放相关作品,依法查处,吊销相关许可证。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向被处罚的、被解决的部门或者有解决权的部门通报情况,提出相关人员的处分、解决建议,并通知后续处置、解决结果 各级收听监督机关应当加强节目的监听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及时研判、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通知这里。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年10月31日
标题:“国家广电总局:严格控制综艺节目嘉宾片酬,加大网剧治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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