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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今日( 4月24日)发布ipo新规,允许双重股权结构企业上市,ipo新规则允许尚未盈利的生物技术企业在香港上市。

根据香港证券交易所正式公布的《新兴及创新产业企业上市制度》咨询总结,新上市规则将于4月30日生效,正式接受相关上市申请。 经过四年的长期,又准备了近二十四年来意义最大的港股上市制度改革,即将落地。

香港证券交易所于今年2月23日发布了咨询文件《新兴及创新产业企业上市制度》。 与年12月发布的文件方向基本相同,进一步细化了“同股赋权”、生物技术企业进港、创新产业企业进港第二上市的要求。

在最近公布的咨询总结中,针对无收入生物技术企业,香港证券交易所新增规定,拟上市企业有望市值在15亿港币以上,并满足不少要求。 包括从事核心产品研发至少12个月,至少一个核心产品经过概念阶段进入二期或三期临床试验等。

香港证券交易所还规定,拟采用该股不同权利的企业上市时,拟上市企业的最低预期市值不得低于400亿港币,而预期市值低于400亿港币时,申请人应在最近一个财政年度记录10亿港币的收益

此外,香港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同的投票权只能授予上市公司上市时或上市后的董事。 此外,不同的投票权不得超过普通股投票权的10倍。

与以香港为第二上市地的创新产业企业比较,包括纽交所、纳斯达克、伦交所等,在最近至少两个财政年度,有良好的合规记录,以香港为第二上市地时,预计市值最低100亿港元。

探索“该股的不同权利”

香港证券交易所去年12月15日宣布,其目的是允许“同股赋权”的企业在主板上市,以扩大现行上市制度。

市场人士此前预计,该股的不同功能将允许越来越多的“新经济”企业到香港上市,明年香港市场的ipo集资额将达到400亿港元,为2009年以来第二高。

年阿里巴巴在香港上市之际,“同股分权”在香港引起巨大争议。 当时,许多市场人士不愿意为某企业改变上市规则。 但是,现在随着更多的新经济企业在香港上市,香港证券交易所必须为此改变,否则将失去市场竞争力。

第一财经此前引用高盛股权资本部中国区主管王亚军的话说,对一些大型科技企业,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持续融资,但创始人的股份不断变薄,这些创始人是核心人物,不能失去控制权。 与这次“同股别权”改革形成对比的就是这样的企业。 因为如果没有这个制度,这些企业都会只考虑美国市场。

标题:“同股不同权终于来了!港交所发布IPO新规4月3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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