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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福建省发布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八条措施》。 加强对商品房预售的监管,采取土地完整出让办法控制楼宇地价上涨,年内启动产权共享住房建设,实现常态化供应,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3年内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向开发公司签约土地。

平均价格太高,不受政府价格指导的楼盘,不能卖! 信用卡首付被禁止刷了。 不得办理所有涉及不动产处置的委托公证。

商品房销售不得与标价和公示收款分开加价销售或者征收未另行注明的费用。

对销售均价过高、未经政府价格指导的楼盘,不做预售许可、网络合同备案、现房销售备案。

信用卡关闭房地产开发公司的pos卡端口,坚决抑制个人综合费用贷款、信用卡透支资金绕开首付和住房费用支付。

不得进一步规范公证执行行为,处理所有涉及不动产处置的委托公证。

通过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分拨价格超过一定比例、限制报价次数等方法明确竞争力,防止“地王”扰乱市场预期。

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分配价上涨率超过一定比例的,应当要求缩短分阶段全额支付土地分配金的时间,提高商品房可供出售的条件,延长房地产出售的期限等。 或者通过限制报价次数等方法明确获得竞争力,防止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区域性楼宇单价最高,“地王”不打乱市场预期。

各区市和百万人以上的县市要严格执行住宅用地供应年度计划、三年滚动计划、中期计划。

福州、厦门市应当将共享产权住宅和租赁住宅用地纳入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确定规模比例。

年内开始了产权共有住房建设,并公布了产权共有住房的具体管理办法。 处理本地户籍无住房、符合购房条件的外来人口和积分人才的居住诉求。

福州、厦门两市今年年底前开始建设产权共有住房,并公布了产权共有住房的具体管理办法。 今后每年年初必须公布共享产权的住宅项目计划。

各地要根据实际启动建设产权共享住房,重点处理当地无户籍住房、符合购房条件的外来人口和人才的居住诉求。

共有产权的住宅的购买者拥有部分产权,其余的产权份额由政府制定的机构拥有。

有共有产权的住宅只能自己居住,不得擅自租赁、转租、改变用途。 取得具有共有产权的住宅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年-年福州市每年新建各种租赁住房占新建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在25%以上,厦门市在30%以上。

人口流入的城市应当在每年3月底前公布当年租赁住宅用地的供应,制定并公布新建成的各类租赁住宅的供应年度计划。

新市民将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范围。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扩大到了无新就业住房的职工、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外国劳动者等新市民。

对环卫工人、公共汽车司机、地铁工作人员等长时间从事城市市政公共领域运营维护工作的工作人员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等,在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时可以进行分类保障、定向供应。

三年内基本完成了现有城市棚户区、城市危险房屋、城市建成区内城中村、国有林场危险老房子、垦区危险房屋的改造。

不按合同竣工吗? 限期改建或土地回收!

动态巡视闲置土地特别整理和房地产项目建设进度。

受让人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严格按照违章解决; 因公司原因土地被搁置的,责令限期整改或依法收回。 在维修或按约定履行合同之前,禁止关联方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土地交易活动。

严厉取缔捂盖舍不得卖! 避免限购的措施必须严格调查。

坚决取缔房地产开发公司囤积住宅、捂盘惜售等违规销售行为。

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虚假推广、虚假违法广告、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标价、哄抬房价、协助规避限购贷款措施、违反金融业务开展等行为。

(来源:福建日报记者:周琳)

标题:“重磅!福建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年内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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