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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王雅洁从北京出发
药品价格行业史上最大规模的改革“动刀”悄然到来。 备受瞩目的《药品价格改革方案推进(意见征集稿)》(以下简称意见征集稿)日前开始了业内的征文。
昨天( 11月26日)下午,记者从多个省级发改委价格管理部门和医药管理部门获悉,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已经从多个省级对应的医药价格和物价管理部门收集了专门比较上述意见征稿的详细反馈复印件。
这份约1600字的征求意见稿,复印件第一包括取消药品政府定价,通过医疗保险费和招标购买,药品实际交易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自年1月1日起,基本取消原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或出厂价格。
医疗保险药、专利药的先行价格修订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国家发改委早在一个多月前就在准备这个药品价格行业的特别改革动向。
一位省级发改委价格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不到一个月,该省已经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与该意见征稿进行了比较,反馈了相应的建设性意见,但由于征文过程“机密”,该省反馈给了国家部委“
“昨天( 11月25日的事) )晚上,我见到了我们协会收到的这篇征求意见稿。 我想是昨天下午刚收到的,我大致看了一下,今后实施的新政策总体上对领域是有利的。 》一位医药行业领域协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到11月27日,该协会将组织专家对该意见征集稿展开研究,并提出系统反馈,提交国家发改委价格司。
具体来说,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方面,决策层从5种不同的药品开始,开刀改革。
首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诱惑医疗保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合理形成市场价格。
卓创信息医药领域分析师赵镇认为,从领域的角度来看,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药品的改革“如果相对增多,将影响原本价格竞争激烈的行业和相关药品品种”。 征求这个意见明年年初推进的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整体上提高领域集中度,但从龙头公司自身来看,得到它的可能不是排名最高的公司。
“例如,在相关药品生产行业中,前三名公司原本占有100亿元的市场份额,但在推行上述改革措施后,市场份额有可能从50%下降到45%,范围扩大,前十名公司的市场集中度有可能从95%上升到98%。 赵镇说。
其次,在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层面,如专利药品(包括医疗保险目录外的专利药品)、独家生产的中药等,探索建立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 医疗保险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性免疫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市场交易价格。
赵镇认为,“这在整个领域依然有利”,特别是对上游公司有利。 因为,从相关专利药品、垄断品种的价格谈判来看,目前的价格谈判权几乎都在医院和政府手中。 如果能引进更多好的处方参加,本来就弱的好处主体的发言权就会提高。
一种精神,麻醉药还不放手
以前有传言说麻醉药品的价格将开放,这位《每日经济信息》的记者知道,在征求意见稿中,将与精神、麻醉药品、低价药品进行比较,暂时维持原有的价格控制措施。
本着文件精神,与某种精神、麻醉药进行比较,仍暂时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的管理。 决策层对这类药品暂时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的首要考虑是“这类药品目前实行严格的生产流通管制,临床上也没有滥用,价格和市场稳定”。
另一方面,关于低价医药品,按照现行的政策规定执行,继续进行着每日录用费用上限基准的管理。 决策层对低价医药品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表示,“该政策与招标、录用、清算等政策相比,形成了促进低价医药品生产供给的较为独立、完善的政策体系。”
在赵镇看来,低价药品一旦大规模开放,不排除普遍涨价的可能性,所以决策层暂时不开放低价药品是明智的。 由于低价药品大部分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或报销的范围内,这部分药品价格明显上涨,将对医疗保险基金造成明显压力,不符合新医改着力医疗保险费的初衷。
对于某种精神、麻醉药,他说:“这类药品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公共安全问题有关。 例如,麻醉药品与毒品问题有关,所以不能轻易放开管制。”赵镇说,这两种药品即使不放开价格管制,对相关公司的影响也不会很大。 因为,生产这两种药品的公司领域利润丰厚,具有一定的垄断性。
许多药价由市场决定
意见征集稿中对相关行业政策影响判断的分解,由于药品政府定价取消后,招投标采购机制的制约,医院销售药品价格不上涨,但不排除改革初期,社会零售药店销售药品价格的部分上涨。
征求意见稿指出,“综合来看,受医保支付标准的诱惑,以及药品招标采购机制和医保管理费机制的综合制约,加上加强市场交易价格监管工作,大部分药品市场交易价格不会上涨。 从长远来看,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对市场交易价格有很强的诱惑作用,特别是改革后,建立了节约购入价、回报医院的机制。 医院有降低采购价格的动力,再加上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动态调整,经过多次调整,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可以反映市场实际情况,药品市场价格保持在合理的水产品上”。
另外,提到后期的价格监督时,征求意见稿指出:“将多个生产、市场竞争充分的药品进行比较,在网上集中购买; 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建立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对临床需要、使用量少、市场供给不足的药品,在国家招标点生产。”
与上述文件的精神相比较,“竞争不充分的公司,可以自己开出跨越谈判门槛的好处方,自身的市场力量不容小觑,具有很强的话语权。 另外,在引入多方价格谈判时,需要警惕这些强有力的好处方是否能获得越来越多的利益,所以这部分的价格改革和管制可以讨论,但从某种意义上讲,监管层也许不应该急于放手”。 赵镇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
标题:“药品价改方案征言:明年起基本取消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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