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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介绍,对光大证券及相关负责人采取“一把手”行政处罚措施,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8721余万元,并处5倍罚款,处罚金额共计5.23亿元。 对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中相关负责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终身证券期货市场禁止入内的处罚。 证券自营业务(停止光证券除固定收益业务外的业务,暂停对其新业务的审批,责令改善光证券和处置相关负责人,进行无限期的改善。
证券监管委员会还表示,在全面研究相关监管规则、保持市场稳定运行、防范系统性风险、吸取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组织了研究符合我国现阶段市场运行优势监管机制的专业力量。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议,投资者因光大证券内幕交易造成的损失,可以依法提出民事诉讼索赔。
最近,光大证券卷入了丑闻。 在“乌龙指”事件尚未明朗之前,企业固定收益部在债券交易时重现了乌龙,并以超低价抛售了10年期国债。 8月20日,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停止企业非金融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业务资格。
8月22日中午,光大证券发布公告,为对“8·16乌龙指事”负责,总裁徐浩明辞职,由董事长袁长清代行责任。
标题:“光大证券多项行为违法违规 遭证监会重罚5.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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