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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创业板上市企业现有近200家,在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直接退市制度难产。

2009年10月30日,第一家创业板企业正式上市。 另一方面,深交所于2009年6月5日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奇怪的是,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在深交所相继发布创业板市场规则的过程中,没有发现任何限制借壳重组的条款。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阅读了约7万字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后,也未发现直接退市包含在《上市规则》中。

“直接退市未被列入“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章第80页中写道:“企业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证明:包括重大资产重组的内部决策流程、资产交接、相关收益的确认、实施结果及相关说明书文件等。 ”也就是说,面临退市风险的企业仍然可以通过出售壳子的方法获得重组方的高质量资产注入。

一位长期研究上市规则的投资者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一般来说,创业板企业股东资本小,总市值低,因此借款者注入同样规模的资产,可以获得更高的持股比例。 除非监管部门采取限制措施,否则大部分创业板企业属于天然好壳。 ”。这还让人联想到,哪些主板壳企业重新品牌化后,股价上涨了。

值得一提的是,创业板上市约1年后,年9月8日,深交所社长宋丽萍在厦门出席“证券交易所与可持续快速发展年会”后,向媒体表示,下半年引入创业板退市制度并不容易,目前没有具体时间表。 因为,退市制度非常多且繁杂,不仅要考虑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还必须考虑退市标准和业务流程。 她还说,除了交易所有专业团队包括海外经验在内研究设计退市制度外,会计和法律问题也在研究中。

标题:“直接退市未被列入“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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